臺灣網(wǎng)3月5日北京消息 近年來,隨著海峽兩岸交流交往的不斷擴大和深入,兩岸人民的聯(lián)繫日益密切,兩岸婚姻關係的締結愈發(fā)增多。日前,民革中央向全國政協(xié)十二屆一次會議提交提案,建議進一步促進兩岸婚姻健康發(fā)展,維護涉臺婚姻合法權益,為促進兩岸交流和祖國和平統(tǒng)一增添助力。
提案指出,長期以來兩岸通婚在政策、觀念和身份認同等方面存在著一些實際問題,制約著兩岸通婚模式的健康演進。特別是臺灣當局在居留年限、居留限額、工作權、學歷承認、財産權益、法律保障等方面給予大陸配偶的不平等待遇,制約著兩岸婚姻的進一步發(fā)展。
民革中央建議,通過兩岸海協(xié)會與海基會正常渠道,呼籲臺灣當局,尊重人權,切實踐行人民平等自由權利,放開兩岸婚姻的限制性條款,敞開兩岸聯(lián)姻大門,促進中華民族大團結。具體事項包括:提高服務水準,簡化涉臺婚姻手續(xù);逐步提高涉臺婚姻大陸配偶上限,並最終取消限制;減少或取消大陸配偶身份證取得年限;解決大陸配偶學歷承認和工作權利;解決大陸配偶在社會保障、法律權益等方面的不公平待遇。
同時,應利用兩岸商界、政界、民間團體、各類協(xié)會等渠道,為遭遇不公的大陸配偶發(fā)聲,維護大陸配偶合法權益;兩岸各界通過媒體報道、研討會議等恰當形式,為早日解除兩岸婚姻不平等政策進行呼籲,從而形成強大的社會輿論氛圍,促進兩岸婚姻儘快走上合理化、正常化軌道。
提案建議,支援並引導民間成立兩岸婚姻服務機構,為兩岸婚姻牽線搭橋並維護大陸配偶相關權益。鼓勵和促進民間團體、高校、企業(yè)不定期舉辦相親、交友活動,推動兩岸婚姻量增質升。
提案還建議,進一步增強兩岸文化交流活動,特別是適合青年人參加的民間互動。增加兩岸青年互通有無、相互學習的機會,既能使臺灣青年通過交往,增強對祖國大家庭的認同感,又能為兩岸婚姻的生根發(fā)芽提供深厚土壤。(臺灣網(wǎng)記者 于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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