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wǎng)12月27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今天在記者會中表示,臺“陸委會”正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guī)劃檢討,研議讓取得臺灣身份證明的大陸配偶從事公教庶務性的一般雇傭工作。
劉德勳説,在某些個案上,一些已拿到臺灣身份證明的大陸配偶不能從事涉及公務員體系的工作,但有些部門的工友、技工、臨時人員等任職不在體系編制內,可以有些空間。(臺灣網(wǎng) 李帥)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 責任編輯:李帥 ]
捕蛇人捕獲4.5米巨蟒
美母親産後不捨胎盤
男孩要麼奔跑要麼死
男子欲斷健康右腿
朱邀洪秀柱接副主席?
朱立倫遭"獨派"下戰(zhàn)帖
被換了洪秀柱委屈嗎?
王金平涉司法關説案
強颱風“蘇力”襲臺
"白狼"返臺遭捕引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