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由法警押解到臺北地方法院。(圖片來自臺媒)
臺灣網(wǎng)10月26日消息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臺當局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嫌貪污,今晨被臺北法院法官裁定以5千萬元(新臺幣,下同)交保候傳,歷經(jīng)20小時,林的家人已籌足保釋金。晚間確定籌到交保金後,林益世也被從臺北看守所移往臺北地院,等候交保。
報道説,等點完鈔後,林益世就可離開羈押100多天的臺北看守所。但除了重金交保外,林益世還被限制居住,因此,交保後,還需要到臺北中侖派出所報到。(臺灣網(wǎng) 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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