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瑞(右)逃亡23天,昨晚向臺北地檢署投案,在法警陪同下,快跑進入法警室。(圖片來自臺媒)
臺灣網8月24日消息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被控迷姦多名女模及藝人的臺灣淫魔富少李宗瑞被通緝23天后,昨晚主動現(xiàn)身臺北地檢署投案,檢察官立刻下令逮捕並連夜開庭偵訊。臺檢方查出,李宗瑞逃亡期間,一直寄藏彰化女性友人陳美蘭住處,陳女也因涉犯藏匿人犯罪,深夜被臺北市警方押回臺北偵訊。
據(jù)透露,李宗瑞全盤否認迷姦、散佈淫照及偷拍,辯稱與影片中女子都是你情我願。檢察官認為他避重就輕,將他聲押禁見。李宗瑞供稱,藏匿期間沒聯(lián)絡任何人,因為看到爸媽、朋友一直被傳訊,爸爸也發(fā)聲明呼籲他出面,才決定投案。
當庭驗下體
據(jù)報道,由於檢方查扣的淫照當中,男主角下體有一顆明顯的黑痣,檢方為求順利聲押李宗瑞,晚上11時許委請女法醫(yī)進入偵查庭,當庭查看李宗瑞的下體,確認李宗瑞就是淫照中的男主角。
臺北檢方表示,昨天下午4時許,檢察官開庭訊問李宗瑞的藝人友人祝釩剛時,突然接獲律師來電,表示李宗瑞逃亡期間,都躲在彰化陳美蘭(47歲)家,他願帶陳女投案、自首。檢察官立刻結束開庭,讓祝離去,直接和李宗瑞對話。
由於檢察官先前曾多次偵訊李宗瑞,經初步辨識聲音,分析對方應是李宗瑞本人,但為求慎重,再進一步詢問比對年籍資料無誤,才同意依李宗瑞請求自行開車北上投案,並告知抵達檢察署後直接進入法警室,將有專人帶進候訊室。
頭髮散亂神情疲憊
檢察官擔心李宗瑞臨時反悔,特地要求李宗瑞提供車號,且須每半小時回報行車路段及地點,以利警方監(jiān)控。晚間8時35分,李宗瑞頂著蓬鬆髮發(fā),身穿T恤、牛仔褲突然現(xiàn)身檢察署法警室,與其平日光鮮亮麗打扮如天地之別。李宗瑞神情雖顯疲憊,仍在律師及法警陪同下,快步衝進法警室。
陳美蘭自稱是保險業(yè)務員,她向警方説,約3年前在臺中一場飯局認識李宗瑞,兩人對彼此的感覺都不錯,之後她到臺北李都會招待她。上月31日,李主動到彰化市其租屋處要求收容,她覺得李一直對她不錯,不好意思推託,之後李一直沒出門,都是她外出買食材回家煮給李吃。
事先與4律師商討
陳美蘭説,因這段期間她的精神壓力越來越大,已瀕臨崩潰,昨勸李宗瑞出面投案,下午李答應。隨即與父親李岳蒼聯(lián)絡,由李岳蒼聯(lián)絡4名律師到其住處,晚間李宗瑞由3名律師陪同投案,陳美蘭則由一名律師開車載往臺中市刑警大隊自首。陳美蘭涉藏匿人犯罪,若成立,最重可處2年徒刑。
檢方分析,警方分析李宗瑞若無人接濟應不易逃亡,於是便步步為營,凍結其名下賬戶,戳破其女友賴慕禎通緝犯身份緝捕歸案,還陸續(xù)約談他的父母李岳蒼、史錦秀及友人王陽明等,終於成功逼迫李宗瑞投案。
案情曝光原委
李宗瑞去年7月被控迷姦、偷拍一對姐妹,當時妹妹泣訴她原本是李宗瑞的女友,無意中發(fā)現(xiàn)李的電腦裏竟有為數(shù)不少的“性愛紀錄片”,自己也多次在無意識下被偷拍,當下責問李為何如此下流,對方卻愛搭不理,心情鬱悶回家找姐姐排解。姐姐怒約李宗瑞到夜店談判並高聲責罵,李卻充耳不聞,反而趁機在果汁中下藥迷昏姐姐,帶回臺北市信義路豪宅性侵並偷拍性愛影片。
警方接獲姐妹花報案,查扣李宗瑞電腦發(fā)現(xiàn)李將偷拍藝人、女模的“性愛紀錄片”依英文字母順序建立文件儲存,人數(shù)高達四五十名。檢方遂認為李宗瑞涉嫌迷姦姐妹花惡性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但法官採信李宗瑞辯詞,認定雙方可能是金錢糾紛,裁定無保開釋,。直到今年1月郭瑜芳任承辦檢察官後,指示警方將“性愛紀錄片”一一造冊,案情才出現(xiàn)轉折。
事後李宗瑞發(fā)現(xiàn)檢方偵訊方向轉向其他的性愛影片對象,自知犯罪行為即將曝光,上月起便拒不到庭。檢方傳拘不到,本月1日發(fā)佈通緝。(臺灣網 李帥)
李宗瑞逃亡23天事件簿(圖片來自臺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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