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wǎng)7月25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當局副領導人吳敦義昨日委託律師發(fā)出聲明,逐一駁斥近日有關他的不實爆料。
吳敦義在委託律師發(fā)出的聲明中指出,民進黨籍“立委”趙天麟7月21日指稱,與吳門忠關係密切的阿嬌是吳敦義在高雄的賬房、白手套,趙7月22日改口説,有證據(jù)證明阿嬌在吳敦義選南投縣長、“立委”、高雄市長時,曾經(jīng)手管理競選經(jīng)費。吳敦義7月23日響應,1994及1998年高雄市長競選時,阿嬌確實在總部出現(xiàn)並幫忙,但絕對不是賬房,只是打打雜、看看帳,職責類似總務。
聲明稿説,趙天麟又于7月23日説,阿嬌不僅在歷次選舉時協(xié)助吳敦義處理財務,還曾在南投縣“立委”競選時親自到吳門忠家,領取超過規(guī)定上限的100多萬元(新臺幣,下同)的政治獻金。
聲明稿表示,經(jīng)查證,臺灣《自由時報》7月23日訪問吳門忠時,對方已明確指稱,阿嬌從不曾到其住處拿過錢,且吳門忠“連1角也不曾捐獻給吳敦義”,可見趙天麟所述阿嬌親自到吳門忠家領取政治獻金一事絕非事實。
此外,《自由時報》7月24日報道,南投“立委”選舉操盤者稱,全臺灣國民黨提名的“立委”候選人逾百人,黨部怎可能支付大部分選舉經(jīng)費?吳敦義表示,“總部與黨部是輔選機構,大部分經(jīng)費是黨部開支。”此問答皆針對“高雄市長選舉”,報道竟與南投縣“立委”輔選的事宜任意連結,顯然是混淆視聽。
聲明稿還指出,民進黨中執(zhí)委洪智坤7月22日指稱,1998年廠商要請領吳敦義百萬以上款項時,找到阿嬌,請款者逾3000人次。但經(jīng)查證,業(yè)者徐文輝7月23日受訪時答稱,吳敦義1998年競選高雄市長時,該公司確曾向阿嬌請款,但只是發(fā)生在競選總部成立前,且金額僅數(shù)萬元,競選總部成立後就再沒跟阿嬌有過接觸。由此可見,洪智坤所述顯非事實。(臺灣網(wǎng) 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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