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2次性侵前科的廖姓男子,前年混進新北市某高中代課教體育,仗著帥氣外型與甜言蜜語騙色,至少有2名13歲女學生為他主動獻身,直到女學生察覺被劈腿才心碎揭發(fā)。(圖片來源於臺媒)
臺灣網(wǎng)12月24日消息 據(jù)臺灣《蘋果日報》報道,有2次性侵前科的廖姓男子,前年混進新北市某高中代課教體育,仗著帥氣外型與甜言蜜語騙色,至少有2名13歲女學生為他主動獻身,直到女學生察覺被劈腿才心碎揭發(fā)。廖男認罪但辯稱自己心理有病,央求以治療代替坐牢,但法官不信,昨依性侵、猥褻等罪名,判他服刑5年2個月。
廖男在就讀大學時,就曾性騷擾路邊女子,被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0月、緩刑3年。不料,他在2008年又犯性騷擾案被起訴,但因被害人撤告而免責。
隔年8月,廖男獲聘擔任某高中代課體育老師,不但未被察覺前科紀錄,還兼任生活教育組長。
判決指出,廖男借輔導新生之便,發(fā)短信挑逗一名13歲女學生,問:“你喜歡哪種類型的男生?”女學生因早就心儀廖男的帥氣外型,便回復:“就是喜歡你這種類型!”2人因此暗中交往,1個月後,少女在廖男住處被性侵。
今年起,少女得知廖男劈腿另1名女學生,心碎揭發(fā)廖男。廖男在法庭上辯稱自己有精神官能癥、器質(zhì)性人格癥候群等病史,希望法官考量他是“需要被治療的犯人”,請求以治療代替坐牢,但因就診記錄全在案發(fā)之後,因此不被法官採信。
法官考量廖男為人師表,明知女學生年幼識淺,對愛情懷有憧憬,卻罔顧被害人的信賴,使被害人身心受創(chuàng),影響日後人格發(fā)展,因此依妨害性自主罪判他服刑5年2個月。
少女爆料曾多次幫廖男到公廁偷拍女性,但因臺檢方查扣畫面多為局部特寫,難以找出被害人指認,暫未起訴廖男這一罪嫌。(臺灣網(wǎng) 李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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