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wǎng)10月27日消息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今年2月,一名徐姓男子(31歲)以高雄市前市議員陳致中的名義,申請部落格(部落格),在部落格貼上陳致中的照片,發(fā)表“召妓無罪!嫖妓有理!買春就是愛臺灣!”等文字,還張貼“品茶服務處”、“仲夏,巧克力妹”等文章,陳致中看到後提告。
徐男坦承自己以陳致中名義申請部落格,高雄地檢署認為,徐男在文章內(nèi)均偽以陳致中本人自居,沒有其他相關(guān)徐男的資訊,可見刻意隱匿其數(shù)據(jù),一般人可能誤信其文章為陳致中刊登,今以偽造文書、誹謗等罪起訴徐男。(臺灣網(wǎng)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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