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7月25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日前,臺北市中山區(qū)某便利商店王姓店長,偷拍女店員如廁畫面,還將畫面設置成電腦桌面,經員工發(fā)現後報警處理。經臺北地方法院審理,依妨害秘密罪判王姓店長拘役59日。
臺北地院今天公佈的判決書指出,臺北市中山區(qū)某全家便利商店王姓店長,在今年4月間于廁所內安裝針孔攝影機,拍攝女店員如廁畫面與裙底風光,還將偷拍畫面設置成電腦桌面觀賞。
據警方了解,該店一名女店員經過王店長筆記型電腦前,看見桌面上是一名女子如廁露臀畫面,仔細一瞧竟是店內的女同事,該店員趕緊通知被害人,被害人痛罵店長“真變態(tài)”,並立刻報警處理。
經法院審理,店長坦承犯案。法官認定店長無故以錄影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判處拘役59日,並賠償被害人5.9萬元新臺幣。(臺灣網 張真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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