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wǎng)12月11日消息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陳水扁之子、高雄市議員當選人陳致中因臺灣《壹週刊》報道他召妓,控告《壹週刊》侵權並求償新臺幣200萬元案一審敗訴。陳致中的上訴期限到昨天淩晨截止,然而高雄地方法院昨天下午表示未收到陳致中的上訴狀。
11月18日陳致中告《壹週刊》一審敗訴後,曾批評法官只採用對他不利的證據(jù),並表示要和律師研究上訴。但後來陳致中忙於選舉,未再提起這件事,高雄地方法院直到昨天下午都未收到他的上訴狀。
陳致中對此不願響應,他的委任律師羅鼎城説,他在等陳致中的通知,但陳致中並沒有要他提出上訴。陳致中的發(fā)言人陳嘉爵指出,他也沒有接到陳致中的通知,如果律師沒有為陳致中提出上訴,就表示陳致中沒有上訴了。
對此,臺灣法界人士表示,依臺灣地區(qū)訴訟相關規(guī)定,陳致中雖未向高雄地方法院遞狀上訴,但可以向其他法院提出上訴再轉(zhuǎn)到高雄地方法院,但他是否在其他法院遞狀,仍不得而知。如果下星期高雄地方法院仍未收到上訴狀,便可確定陳致中未上訴,全案將定讞。(臺灣網(wǎng) 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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