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wǎng)3月18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前臺灣地區(qū)領(lǐng)導人陳水扁被控教唆偽證案,臺北地方法院今天首度開庭。陳水扁否認犯罪,表示幕僚于偵訊時作偽證,是大家一致的決議,自己並無教唆行為。
臺北地檢署起訴指出,2006年7月間,“高檢署”查黑中心傳訊前陳水扁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前陳水扁辦公室副秘書長馬永成等人,陳水扁曾在寓所召集林、馬等人商議;要求林、馬在應訊時承認曾以公務費支付“機密外交”費用,但不能承認妻子吳淑珍以他人發(fā)票申領(lǐng)領(lǐng)導人公務費,否則將使自己地位動搖。
臺北地方法院去年9月扁案判決後,即告發(fā)陳水扁等人教唆偽證等罪,臺北地檢署今年2月起訴陳水扁。
臺北地方法院今首度開庭審理,陳水扁否認犯罪,表示吳淑珍蒐集發(fā)票領(lǐng)公務費,是為配合程式“不得不的便宜措施”。其後召集幕僚于寓所內(nèi)開會時,由於幕僚不希望吳淑珍直接交付發(fā)票給他們簽核一事曝光,因此一致決定作出相同供述,並無教唆的犯行。
陳水扁委任律師表示,由於公務機要費等案目前正于臺灣“高等法院”密集審理,待證事實與教唆偽證案情息息相關(guān),要求臺北地方法院暫停本案審理程式,等“高院”案判決確定後,再行審理。
此外,臺北地方法院上午另開庭審理前“新竹科學園區(qū)管理局長”李界木被控偽證罪的部分。李界木庭訊時否認扁案審理期間曾虛偽陳述,並向法院聲請傳喚陳水扁出庭作證,同時表示願意接受測謊,以示清白。(臺灣網(wǎng) 張辰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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