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wǎng)10月23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前“內(nèi)政部長”余政憲因捲入陳水扁任內(nèi)南港展覽館弊案,遭法院收押禁見,余政憲不服提起抗告。臺灣“高等法院”認為全案仍有多名被告未到,且余政憲供詞與其他重要被告不一,仍有串證之虞,今天將余政憲的抗告駁回,余政憲必須繼續(xù)被收押。此外,臺檢方表示,由於余政憲口風仍緊,因此目前仍非檢方污點證人。
報道稱,臺北地檢署偵辦陳水扁任內(nèi)南港展覽館工程弊案,今天除提訊余政憲外,也傳訊兩名工程評選委員作證,調(diào)查評委名單外泄的部分,余政憲訊後已還押看守所,兩名評委被飭回。另為調(diào)查陳水扁夫人吳淑珍是否在南港展覽館案收賄,臺檢方特偵組今天訊問扁家親信蔡銘哲及臺灣力拓營造集團負責人郭銓慶,訊後分別還押及飭回。
原陳水扁當局“內(nèi)政部營建署”2003年受理“經(jīng)濟部”委託,辦理南港展覽館新建工程案,卻發(fā)生公務(wù)人員洩露評審委員名單,圖利得標的臺灣力拓營造集團,而該集團負責人郭銓慶也因疑似經(jīng)由余政憲與蔡銘哲等管道,向陳水扁家庭行賄遭調(diào)查。
臺“高等法院”裁定書指出,時任臺“內(nèi)政部長”的余政憲被郭銓慶等多人咬出,指余政憲泄漏標案評選委員名單,交予郭銓慶行賄多名評選委員,但余政憲否認有泄密、圖利行為,供述與同案被告郭銓慶、蔡銘哲等人明顯不符,認為余政憲仍有串證之虞及涉犯貪污重罪,駁回余政憲的抗告。
據(jù)臺媒了解,余政憲並不如外傳所謂和盤托出、向檢方坦承受陳水扁夫人吳淑珍指示協(xié)助力拓得標,對於檢方提出若其轉(zhuǎn)為污點證人比較有利的提示,余政憲的供詞也沒有超過郭銓慶,因此臺北檢方今天訊後將余政憲還押。
目前臺北檢方掌握事證顯示,南港展覽館案當時余政憲因職務(wù)之便得知8名評委、9名學者專家名單,余政憲將部分名單洩露給郭銓慶,而臺特偵組則查出吳淑珍使用蔡銘哲賬戶中,有郭銓慶匯入約新臺幣9000萬元資金,懷疑郭銓慶透過行賄陳水扁家庭取得工程。(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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