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wǎng)8月31日消息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陳水扁涉嫌公務機要費貪污案,臺“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擬先行偵結,追加起訴陳水扁,並並案給審理陳水扁妻子吳淑珍所涉公務機要費案部分的臺北地院合議庭審理,如此可讓法院就吳淑珍涉案部分審理停滯的情形解套。
報道稱,特偵組偵辦公務機要費案,原本訂於昨天二度傳喚陳水扁説明,但因傳喚時間提前外泄,特偵組開會後決定取消庭訊,並緊急通知陳水扁改期。
特偵組日前首度傳喚陳水扁調(diào)查公務機要費案時,陳水扁向特偵組表示,當年查黑中心偵辦該案時,他有些機密事證並沒有向檢察官提出。據(jù)臺灣媒體了解,特偵組當時即要陳水扁于再次出庭時,提出當時來不及拿出的“有力”事證,供特偵組辦案參考。據(jù)指出,特偵組會要求陳水扁針對一些問題發(fā)票,逐一説明,給予他答辯的機會。特偵組也已經(jīng)針對陳水扁當庭會提出所謂“機密事證”,作好必要因應措施。
報道稱,特偵組調(diào)查公務機要費案遲未結案,是因當年陳水扁及其妻子吳淑珍共同以他人發(fā)票詐領公務費1400余萬元新臺幣,金錢去向不明,懷疑流向島外,因此另行針對洗錢案進行偵辦,沒想到案情愈滾愈大。
但因陳水扁家庭島外賬戶相當多,遍及新加坡、瑞士,還在開曼群島、英屬澤西島、模里西斯設立紙上公司,清查工作相當困難。且據(jù)有關報道,根據(jù)新加坡刑事事務相互援助法令,司法協(xié)作需要幾個月時間。
特偵組基於陳水扁家庭島外洗錢調(diào)查、查帳工作耗費時日,而且公務機要費案在陳水扁卸任迄今,偵辦時間已超過三個月,特偵組認為,不宜再拖延。因此特偵組日前開會研商後決定,為了不要延宕公務機要費案的調(diào)查、法院審理進度,擬先就公務機要費案起訴陳水扁。特偵組將以追加起訴的方式,將“共犯”陳水扁並案給審理吳淑珍部分的臺北地院合議庭,一併審理二人。
另外,特偵組將自本週一起,再度針對陳水扁家庭島外洗錢案繼續(xù)傳喚證人説明。(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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