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wǎng)12月21日消息 據(jù)臺媒報道,中國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zhí)行長曾永權上午對外表示,“立法院”昨天已通過地方選委會在“立委”及“總統(tǒng)”選舉中採兩階段領投票,“中央選舉委員會”不得拒撥經(jīng)費的主決議;“中選會”若無視“立法院”決議,執(zhí)意採取一階段領投票方式辦理選務,甚至登廣告恐嚇威脅公務員,黨團將告發(fā)瀆職。
據(jù)報道,臺“立法院”院會昨天以102票對92票表決通過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提案新增決議,2008年度“中選會”預算是依據(jù)2004年“總統(tǒng)”選舉合併“公投”,採兩階段領投票方式辦理選務需求編列,只要預算案經(jīng)“立法院”三讀,“中選會”應依法撥付各地方選委會,依據(jù)兩階段領投票方式如期辦理選務工作,“中選會”不得拒撥經(jīng)費。
今天上午,曾永權召開記者會指出,“立法院”已表決通過預算決議,依“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五二零號”解釋,預算案經(jīng)“立法院”通過及公佈手續(xù)為法定預算,形式上與法律相當,稱之為“措施性法律”。因此,行政部門不得拒絕遵守主決議。
曾永權強調(diào),若“中選會”違背主決議拒絕執(zhí)行,就是違法瀆職,國民黨團將會告發(fā)瀆職。他質(zhì)疑,陳水扁、“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及“中選會主委”張政雄是推動一階段投票的“鐵三角”,“中選會”為獨立超然機關,但張政雄竟可以跑到“行政院”發(fā)言臺上發(fā)表言論,配合民進黨起舞,“要當幫兇也不能這麼赤裸裸。”
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郭素春説,臺當局“行政院新聞局長”謝志偉若認為“立法院”通過的主決議不具法律效力、“違憲”,不須遵守,那要“立法院”做什麼?對這種無知、不懂法律及不尊重民主的官員,“黨團不屑置評”。她再呼籲,“中選會”不應浪費人民公幣為民進黨登廣告、作民進黨的政治打手。(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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