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wǎng)
據(jù)報道,臺揭弊“立委”邱毅今天質(zhì)疑,陳水扁前幕僚陳哲男炒股案被判無罪,明顯是為陳水扁妻子吳淑珍炒股脫罪的第一步:“這個部分顯然比‘司法黃牛’更嚴重,陳哲男‘司法黃牛’判12年,但是炒股案卻判無罪,是不是為了幫
邱毅指出,陳哲男涉及炒股與介入“金控”合併案,至少就有三個案子與吳淑珍有關,包括建華金與“國泰金”合併的“假消息真炒股”,讓吳淑珍短短幾天獲利百萬新臺幣,以及“第一銀行第一金控”發(fā)行GDR爆發(fā)元大證券涉及“假外資”事件,也是因為元大馬家與吳淑珍關係密切,才沒有被追訴。此外,邱毅還點名“國票金”經(jīng)營權(quán)之爭,陳水扁妻子也涉嫌介入。
另外,對於陳哲男因“司法黃牛案”被判刑12年,邱毅表示,陳哲男的“司法黃牛案”不只一件。他説,陳哲男曾經(jīng)向臺“高檢署”檢察長謝文定關説前高雄地檢署檢察官陳正達涉嫌走私黑槍、並栽贓給別人的案子,因為陳哲男背後的靠山是吳淑珍,所以他懷疑,陳正達給陳哲男的新臺幣500萬紅包,可能最後進了吳淑珍口袋。(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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