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隨手扔變隨手分(美麗中國 關注餐廚垃圾處理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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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一鍋豬蹄,吃剩的骨頭、陳皮、大料、桂皮和黏糊糊的油湯要怎麼處理?蒸一鍋粉蒸肉,腌肉剩下的薑片該丟在哪?
以後,這些在上海都將有更加明確的分類標準。《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草案)》正在審議中。今後,上海市居民的廚余垃圾管理有望更加規範。
1月27日至31日,上海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召開。此次會議,一項重要議程是審議《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
《條例(草案)》中,生活垃圾分類有了明確的標準,第一章第四條規定:上海市的生活垃圾將被分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濕垃圾和幹垃圾四類。
其中,濕垃圾被定義為易腐垃圾,是指食材廢料、剩菜剩飯、過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綠植、中藥藥渣等易腐的生物質生活廢棄物,此外,《條例(草案)》還對濕垃圾的資源化利用做了明確規定。
在已有多部地方政府規章對餐飲行業餐廚垃圾、廢棄油脂規範管理的背景下,這部《條例(草案)》將以地方法規形式,對居民日常生活産生的廚余垃圾進行規範。
生活習慣不易改變,居民日常廚余垃圾處理仍是難點
上海崇明區新村鄉新村村民黃士英家附近有一個生活垃圾集中投放點,供30多戶村民用。黃士英熱心,當起志願者,引導村民們主動分類投放。
但這個志願者當得不容易。
不久前,一位村民遠遠瞧見,投放點上,黃士英踮著腳,探頭在垃圾桶裏翻找,走近一看,原來她正動手給兩袋垃圾分類,垃圾袋裏吃剩的小龍蝦殼、啤酒瓶蓋、塑膠袋……混在一起,一團糟。
日常生活中,這種情形不少見。
黃士英看不下去,只好自己上手,把廚余垃圾和可回收物分分清爽,“有一家沒做好,我就重新幫他分一遍”。之後,她又挨家挨戶問,找到那個“偷懶”的人,“我一把年紀了,彎腰在垃圾桶裏翻,你忍心嗎?”一句話,對方不好意思了。
2012年前後,上海市政府相繼修訂《上海市餐廚垃圾處理管理辦法》和制定《上海市餐廚廢棄油脂處理管理辦法》。此後,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飲食服務、單位供餐等活動中産生的食物殘余和食品加工廢料,以及食品生産加工、食品現制現售等活動中産生的廢棄食用動植物油脂和含食用動植物油脂的廢水等,有了規範管理的依據,給規模化的廚余垃圾處理帶來積極影響。
去年,上海市餐廚垃圾(廢棄油脂)監管系統正式進入試運作。而後,上海市餐廚垃圾和餐廚廢棄油脂的收運、處置數據的月報表填報等相關管理工作,實現了線上線下同時進行,而在今年的上海市政府工作報告中也提到,餐廚廢棄油脂的閉環管理體系基本建立。
居民們日常生活中産生的廚余垃圾如何處理?這仍是難點。有基層幹部説,食材廢料、剩菜剩飯、過期食品、餐巾紙、外包裝……一個垃圾袋,什麼都往裏裝,是很多市民幾十年的老習慣,想改,實在不容易。
但在對《條例(草案)》作説明時,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肖貴玉就明確提到,“分類投放是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關鍵環節,是實行分類收運、分類處置的前提條件”。
明確包括廚余垃圾在內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主體責任,確立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制度,已是下一步處理家庭廚余垃圾的必然要求。“制定條例是總結本市生活垃圾管理實踐,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全程分類管理工作的需要。”肖貴玉説。
明確各方責任,將推動建立“不分類、不收運,不分類、不處置”監督機制
分類投放,讓不同類型的生活垃圾到它們該去的地方,《條例(草案)》對上海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門職責、各區政府及街鎮職責以及垃圾生産者責任都做了規定,明確要求,“單位和個人應當積極參與綠色生活行動,減少生活垃圾産生,履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義務……”並且擬按照誰産生誰付費的原則,逐步建立計量收費、分類計價的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
“針對市民關注的分類投放後又被混裝混運等問題,《條例(草案)》對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置做了較為全面的規範。”肖貴玉介紹,要建立“不分類、不收運,不分類、不處置”的監督機制,保障全程分類效果的實現。
《條例(草案)》第二十九條規定:“收集、運輸單位發現交付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類標準的,應當要求改正;拒不改正的,收集、運輸單位可以拒絕接收。”
同時,在住宅小區和農村居民點要設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濕垃圾、幹垃圾四類收集容器,且顏色、圖文標識應當統一規範、清晰醒目。
除了對分類處理的細化規定外,《條例(草案)》還特別設置了促進源頭減量和資源化利用專章,力求用法規形式,將日常垃圾管理的範疇向兩端有效延伸。
對於廚余這類濕垃圾,《條例(草案)》鼓勵就地處理,減少末端填埋、焚燒處置的量,“我們小區的投放要求必須‘破袋’,就是説扔家用垃圾袋裏的剩飯剩菜等廚余垃圾要直接倒入濕垃圾處理桶內,剩下的垃圾袋則要放進另外的垃圾桶。”徐匯區淩雲街道梅隴三村黨總支副書記尚艷華介紹,通過一種名為“歐格”堆肥的新型生産模式,在粉碎的垃圾中添加輔料後,再高溫細化和發酵,可以生産出用於農田、園林綠化的有機肥。
“居民們規範投放時就能獲得一定的積分,可以兌換農業企業用這些有機肥種出的綠色蔬菜”,尚艷華説,“廚余垃圾變身蔬菜回餐桌的模式,深受居民們喜愛,原來大家不適應,現在‘分類’‘破袋’已經很自覺啦!”
在資源化利用專章裏,《條例(草案)》明確規定,相關政府部門應當支援在公共綠地、公益林的土壤改良中優先使用濕垃圾資源化利用産品,支援符合標準的濕垃圾資源化利用産品在農業生産領域的推廣應用。
個人混合投放垃圾,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改正
“個人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將有害垃圾與可回收物、濕垃圾、幹垃圾混合投放,或者將濕垃圾與可回收物、幹垃圾混合投放的,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條例(草案)》中有這樣一條規定,也就是説,當《條例(草案)》通過並開始施行,如果市民們廚余垃圾處理不好,就有可能受到處罰。
在上海市政協常委胡光看來,市民的環保意識還有待進一步提高,“現階段的處罰措施必須適度、分層和漸進”,更重要的是,需要通過便捷的處理方式和獎勵措施,讓市民主動、積極地參與到垃圾分類中去。
這方面,上海崇明做得不錯。“崇明是個面積大、相對封閉的海島,城鎮區域和農村區域都多,城鄉生活方式完全不同,日常垃圾差異很大,”崇明區區長李政介紹,“在居民家,按‘會腐爛的’‘不會腐爛的’先粗分,運輸處置後,按‘能賣錢的’‘不能賣錢的’‘有害的’再細分,這樣做,村民們都能明白。”
“接下來,建立分類處置體系,建立全程分類收運系統,抓好全封閉規範運作管理。關鍵是發動全民廣泛參與,基本實現濕垃圾不出鎮、幹垃圾全區統一處置。”李政説,截至目前,全區的生活垃圾總量比原先減少1/4,垃圾總體資源化利用率從2017年底的26.7%提升到了2018年下半年的33.4%,“在崇明,以前的‘隨手扔’已轉成為‘隨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