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3萬元 新版港澳臺僑學生獎學金管理辦法出臺
新華社北京11月16日電(楊學嘉、鬱瓊源)財政部、教育部日前聯(lián)合印發(fā)新版《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管理辦法》和《臺灣學生獎學金管理辦法》,保證獲獎學生比例不低於30%,獎學金名額增加後分別達6170名、2900名,並大幅提高獎學金獎勵標準,最高每生每學年獎金達3萬元。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介紹,為增加學生榮譽感,體現(xiàn)對港澳臺僑學生“保證品質、一視同仁、適當照顧”原則的堅持和創(chuàng)新,新版獎學金管理辦法參照內(nèi)地學生獎學金政策體系增設“特等獎”。
根據(jù)新版獎學金管理辦法,每個學歷層次獎學金均設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4個級別,並大幅度提高獎學金獎勵標準。具體來看,每學年獎學金分別為:本專科生8000、6000、5000、4000元,碩士研究生20000、10000、7000、5000元,博士研究生30000、15000、10000、7000元。
港澳及華僑學生、臺灣學生獎學金資金均來源於中央財政,這位負責人説,新版獎學金管理辦法使獲獎比例穩(wěn)中有升,增加了獎學金名額,保證獲獎學生比例不低於30%。
辦法明確,獎學金面向在內(nèi)地(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就讀的全日制港澳臺本專科學生、碩士和博士研究生及華僑本專科生。
這位負責人表示,歡迎更多的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學生和華僑學生來內(nèi)地(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