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huán)球網報道 記者 任梅子】香港“青年新政”成員梁頌恒及遊蕙禎上週五(25日)被終審法院拒絕批準上訴申請,二人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已成定局。香港東網8月29日報道稱,立法會秘書處按行政管理委員會決定向梁頌恒和遊蕙禎發(fā)信,正式追討二人已申領的議員薪津,並作最後通牒,限兩人于9月12日或之前,即14天內“回水”。遊蕙禎回應媒體問詢時稱不會還錢。
據報道,秘書處分別向梁遊二人追討每人各約93萬港元薪金,信中列明二人需于限期內或提前向立法會行管會退還全數薪津,若逾期仍未收到,行管會將展開法律行動,追討有關款項。
報道稱,梁遊二人的立法會議員任期由去年10月1日開始,但法庭其後裁定二人自10月12日的首次立法會大會中,拒絕宣誓起已喪失議員資格。不過,二人早已向立法會申領議員薪津,包括每人每月約9.5萬港元的薪酬,以及83萬港元辦事處運營開支津貼。隨著梁遊被裁定喪失議員資格,二人共需要向立法會“回水”186萬港元。
此外,梁遊上周透露預計要付1200萬港元訴訟費,但二人已表明承擔不起,或需要申請破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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