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國公安機關集中打擊網路有組織製造、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拉開序幕。將“謠言並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個謠言”奉為圭臬的“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因涉嫌尋釁滋事罪和非法經營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捕風捉影、愚弄公眾、尋釁滋事、造謠誹謗他人——以贏利為目的、以造謠為能事的“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利用網路有組織製造、傳播謠言,獲取了不法商業(yè)私利。同時,他們消費了良善,褻瀆了崇高,削弱了社會信任基礎,惡化了網路生態(tài)與環(huán)境。他們自以為是、自作聰明的行徑,不僅有違公序良俗,更觸犯了相關法律,作繭自縛、自食其果是必然結果。
經商有規(guī)則,言論有邊界,網路從來不是法外之地。借助網路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與其他形式與手段的違法犯罪行為相比,並無實質性區(qū)別。但是,因為網路傳播迅速、廣泛的特點,網路違法犯罪行為可能造成更多、更大的危害性後果。
“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利用謠言不脛而走的傳播特點,通過“病毒式”網路行銷,在網路空間種下了一株有毒的“謠”錢樹。他們的“成功”立下了惡劣的範本,不及時拔除,必將使“毒素”蔓延到整個網路,結下無數有“毒”的果子。
對“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實施嚴厲、及時的打擊與追究,起到了懲前毖後、以儆效尤的效果。可見,“謠言並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個謠言”的論調,只是網路謠言製造、傳播者們麻痹他人與自我麻痹的幻想。網路謠言必然也必須止于法治之治的“治者”,否則,網路世界豈有半點兒可以信賴的秩序與真實?
另一方面,如《荀子婷婷色婷婷开心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