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局長被免,撒謊者何責
沸沸颺颺的“河南項城市田局長受邀鄭州夜店”一事有了結果:涉事的項城市工商局副局長田洪志被免去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職務,受到行政記大過處分。此前有網(wǎng)友爆料稱,在鄭州一家娛樂場所,大螢幕上的滾動字幕寫著:“中海化控股集團張總、王總熱烈歡迎項城市田局長來鄭州做客,祝田局長身體健康,全家幸福!”此事引起網(wǎng)民議論紛紛,項城市紀委很快查明,事件的主角係項城市工商局副局長田洪志。(《大河報》5月28日)
網(wǎng)友5月21日晚上爆料,週口市工商局24日對田洪志作出停職檢查決定,項城市紀委27日免去田洪志的職務並給予處分——應該説,有關方面對網(wǎng)路輿情的反應是迅速的,對違規(guī)者的處罰是及時的,值得稱讚。但在這件事中,有人向公眾撒了謊,卻沒有受到任何處罰,這是不應該的。
撒謊者是項城市委宣傳部新聞科吳科長。5月22日,他在接受《河南商報》記者採訪時稱,項城市的田姓局長、副局長有六七個,“但我們了解到的情況是,這些局長21日都沒有到鄭州出差”。他還表示,網(wǎng)友的爆料可能是一場惡作劇,娛樂場所也可能是炒作。事實證明,吳科長説了假話。
吳科長説假話可能是故意的,甚至是面對輿情時“習慣性撒謊”,以此糊弄輿論、欺瞞公眾;吳科長説假話也可能不是故意的,只是調查有誤,是田洪志向他撒了謊。但不管怎樣,吳科長的假話攪起了渾水、混淆了視聽、誤導了輿論,並激起網(wǎng)友更大的憤怒,損害了項城官方的公信力。因此,吳科長應該為假話承擔責任,如果是故意撒謊,他應該被嚴厲問責;如果只是沒調查清楚,那也是一種失職,他至少應該向被糊弄的公眾道歉。
近年來撒謊的官員並不鮮見,甚至於,撒謊已成為一些部門及官員面對輿情時的條件反射,所謂回應、澄清往往變成“謊言式澄清”。官員撒謊可不是小事,它涉及官員的誠信、人品,涉及做人、為官的道德底線,可以想像,一個敢於公然撒謊的官員,還談得上什麼官德?連官德都不要,還有什麼事情不敢做?現(xiàn)在政府公信力下降、“老百姓”變成“老不信”、很多人對官方産生反感乃至對立情緒,這些都可以從一些官員説空話、大話、假話中找到根源。
在劉鐵男事件中,國家能源局新聞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説了假話而不擔責,在河南項城“田局長事件”中,又有人説了假話而無責一身輕。還有不勝枚舉的官員撒謊零成本、零風險,這樣下去,一些部門及官員只會更加肆無忌憚,民眾的反感和對立情緒會越來越嚴重,政府的公信力何以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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