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房姐”16間房的所在地。
龔愛愛
“房姐”龔愛愛的多個身份被曝光後,又被查出在京就有41套房屋。記者昨天從朝陽法院獲悉,該院審理的一起因房屋漏水引發(fā)的財産損害賠償案件中,被告房主之一龔仙霞就是龔愛愛本人。令法官感到為難的是,由於龔仙霞的戶口已被當?shù)毓矙C關登出,而另一被告高引娥也被法官查出存在不止一個戶口,案件審理因此受阻。
晨報記者 姜浩波/攝
“房姐”被起訴
出租房屋漏水
據(jù)悉,案件是因朝陽區(qū)工體北路8號樓的16間房屋引發(fā)。原告北京伊貝莎風尚主題娛樂有限公司係該房屋的承租人,龔仙霞和另一被告高引娥係為房屋的共同所有人。2011年7月,伊貝莎風尚公司與龔仙霞和高引娥簽訂租賃合同,承租了涉案房屋。
伊貝莎風尚公司訴稱,雙方約定租期到2021年1月23日,租金為每季度959502元。合同簽訂後,該公司即開始裝修準備經(jīng)營KTV,但在開業(yè)前和開業(yè)當中,房屋出現(xiàn)了漏水,造成部分場地無法使用,以致部分場地重新裝修、公司延期開業(yè)和停止營業(yè),給該公司造成巨大經(jīng)濟損失。去年9月,原告起訴到法院,索賠經(jīng)濟損失758820元。
不止一個房東
房屋漏水案引出高引娥
龔仙霞和高引娥共同委託了律師參加訴訟,二人並未出庭。庭審中,代理律師表示,二人從開發(fā)商處購買房屋後未進行任何裝修和改造即直接交給了伊貝莎風尚公司,損失應當由開發(fā)商和物業(yè)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後據(jù)原告申請,法院追加該房屋的物業(yè)服務公司和開發(fā)商為共同被告。
開發(fā)商和物業(yè)公司均認為,他們與租賃合同沒有關係。物業(yè)公司答辯稱,公司只負責日常維修,原告的賠償請求和物業(yè)公司沒有關係,2011年物業(yè)公司已對房屋進行了維修,之後未再發(fā)生漏水,故不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
因原被告方對於損失數(shù)額存在較大爭議,法院決定對漏水造成的房屋損失進行評估,目前鑒定程式正在進行中。
兩個身份證
均為有效證件
龔仙霞在訴訟中持有的身份證,正是媒體曝光已被登出的違法辦理的身份證。法官立即聯(lián)繫龔仙霞的律師,要求其提供龔仙霞的真實身份資訊,律師表示會與當事人核實,但目前尚未提交龔仙霞的有效身份資訊。
同時,法官對高引娥的身份資訊再次核實,竟發(fā)現(xiàn)在高引娥為律師出具的授權委託書中註明了一個身份證號,該身份證號與高引娥向法院提交的身份證複印件號碼不一致。法官據(jù)此線索查詢,目前兩個身份證均為有效證件,兩個身份證除戶籍地址不同外,高引娥的出生日期也不同,其中以6127開頭的身份證顯示高引娥的出生日期為1967年9月8日,另一個以1423開頭的身份證出生日期則為1967年10月11日。據(jù)記者查詢, 6127開頭的身份證號屬於陜西省榆林地區(qū)神木縣,而另一個1423開頭的身份證號屬於山西省呂梁地區(qū)。而“房姐”的4個身份證中,也有來自上述兩個地區(qū)的。
案件複雜
兩被告都有多重身份資訊
法官表示,因龔仙霞的身份已被登出,故這起訴訟中,被告龔仙霞需依法變更為龔愛愛,但案件中房屋的購房合同、房屋所有權證、租賃合同中使用的姓名均為已被登出的龔仙霞。
高引娥除了這兩個戶口之外,是否還有其他戶口?法院對此並不掌握。此外,沒有戶籍管理機關的認定和登出程式,高引娥的多個身份目前均為合法有效。“案件將如何處理需根據(jù)當事人提交身份資訊的情況。這種情況還是第一次遇到。”法官説。
有律師表示,因公安部門已確認龔仙霞與龔愛愛是同一個人,龔仙霞名下房産引發(fā)的民事責任也應由龔愛愛承擔。此案中,如果律師不能提供高引娥的真實身份資訊,則需等待戶籍管理機關的認定。截稿前,記者試圖採訪兩位被告的代理律師,但手機一直處於關機狀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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