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wǎng)1月18日消息 據(jù)臺灣《經(jīng)濟日報》報道,臺當局“財政部”臺北市稅務局上周審核完成臺灣“經(jīng)營之神”、臺塑集團創(chuàng)辦人王永慶遺産稅案件,核定王永慶遺産總額600多億元(新臺幣 下同),扣除一半夫妻剩餘財産差額分配請求權等免稅額後,遺産凈額200多億,按當時50%的最高稅率,須繳納100多億元遺産稅,創(chuàng)臺灣史上最高遺産稅紀錄。
臺當局財稅官員表示,去年1月23日起臺灣遺産稅稅率降為10%,但王永慶在前年10月15日病逝美國,適用50%的舊稅率。王永慶曾是全臺首富,他的100多億元遺産稅不但是空前,在遺産稅率大降至10%後,未來能超越的富人應也很少。
王永慶的遺産稅如果依10%的新稅率,只要繳納20億元左右;但因為適用50%的舊稅率,要繳納上百億,相差80億元之多。相關人士透露,臺北市稅務局近日內(nèi)將發(fā)單給王永慶的繼承人,通知在兩個月內(nèi)繳稅。王家人申報的王永慶遺産以股票為主,大概佔了八成,約500億元。另外還有王永慶名下的土地、高爾夫球證等,稅務局核定的遺産總額是600多億元。
但王永慶的兒子王文洋代大房王月蘭向稅務局申請“夫妻剩餘財産差額分配請求權”,有一半約300億元不用課遺産稅。加上王永慶去年5月報繳80億元的所得稅也可扣除,以及名下一些免稅遺産、免稅額、扣除額,計算後遺産凈額為200多億元,要繳100多億元遺産稅。
至於外傳王永慶在海外還有2000多億元遺産,臺當局官員坦承“會比較難查”。不過,官員強調,臺灣遺産稅的核課期有五年,只要五年內(nèi)查到王永慶的海外資産,仍可發(fā)單補稅。
依臺灣相關規(guī)定,王家人在收到稅單後,必須在兩個月內(nèi)繳清稅款,必要時可再延長兩個月。王家人若對核定的稅額有意見,可向臺北市稅務局申請復查,對復查結果不服可提訴願,之後並可向臺“行政法院”提出訴訟。這筆上百億元的稅款何時能入庫,取決於王家人的態(tài)度。(陳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