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歡迎來到“臺灣包袱鋪”。我是總愛犯迷糊,吐槽不含糊的90後懵girl。有人説,“婆媳關係”是一對天然的不可調和的“階級矛盾”,與此相對應的還有另一種家庭關係則大相徑庭——丈母娘和女婿的關係。俗話説,“十個女婿九個親”、“一個女婿半個兒”。然而,凡事都有個例外。
臺大博士不僅摳門 還侮辱岳母“小學沒畢業(yè)”
麥姓女子與黃姓男子結婚3年,育有一子。丈夫雖然博士畢業(yè),目前于電子公司擔任高階職務,收入不少,卻十分吝嗇。他甚至為了節(jié)省電費,上班前都要拔掉冰箱電源。
吝嗇還都只是小事,最讓妻子無法容忍的是丈夫時常仗著自己臺大博士的學歷,言語羞辱岳母,比如“沒知識又沒衛(wèi)生的小學生”等。種種因素使得麥女向法院訴請離婚。
可是黃男卻向法官表示,他婚後十分用心扮演丈夫和父親角色,家庭事務也都是經過雙方討論後才決定,並指稱反而是岳母常在鄰居間散佈謠言,希望法官駁回麥女的離婚訴訟。
麥女母親則當庭出示黃男傳給她的簡訊作證,“我們全家同意把她趕出門,不要如小狗躲在窩中,麻煩加速辦理”、“hello小學沒畢業(yè)的”,用詞十分羞辱人。(這臉打得真疼!)
消息一齣,臺灣網友紛紛表示“學歷和教養(yǎng)是兩回事,沒家教”、“學歷高≠人品好”。
也有臺灣網友表示對臺灣教育的失望與擔憂:
法官認為,有相關簡訊為證,黃男供詞難以相信,且雙方于居住環(huán)境、金錢觀及與對方家人不和,加上雙方已分居長達1年多,於是判準離婚,兒子監(jiān)護權歸麥女所有。
臺大博士又如何?不必自戀自傲如此。人品好壞跟學歷高低沒關係,而是家教和自我修養(yǎng)的問題。一個沒涵養(yǎng)的人讀再多的書甚至讀到博士學位,也不一定比沒讀書的人懂得做人的道理。
俗話説“秀恩愛,死得快”。本以為是句玩笑話,沒想到如今卻成了真實的寫照。秀恩愛真的鬧出人命了!!!
舊愛遭砍慘死街頭 一張照片惹的禍!
少女Facebook曬恩愛,卻引新舊男友相約談判,鬧出人命。(圖片來源:今日新聞網)
臺北市一名陳姓女子和呂姓前男友分手後,去年4月和裴姓男子交往,並在Facebook曬出多張“放閃照”,讓呂男看了醋勁大發(fā),前後任男友相約談判。
兩名男子互嗆後,相約到南港一間加油站談判。(圖片來源:今日新聞網)
過程中兩人引爆口角,不料裴男竟抽出預藏的皮帶刀朝呂男砍去,呂男身中多刀當場死亡。
19日臺北士林地方法院審理此案,依殺人罪判處裴男15年徒刑定案,另須賠償呂男父母403萬餘元(新臺幣,下同)。
裴男被臺灣警方逮捕。(圖片來源:今日新聞網)
喜歡曬恩愛照的童鞋們可得擔心了,談個戀愛而已,何必如此高調?
孩子不懂事亂丟超市商品 家長:“儘量丟沒關係”
近日,臺灣一名商店的店員在網路上曝文,抱怨説有位媽媽帶著孩子來店裏消費,結賬時她的小孩一直拿起喉糖往下方的購物籃摔...
店員勸阻道:“可以不要再丟了嗎?不然阿姨要把你買的飲料喝掉喔!”沒想到的是,孩子的媽媽卻説:“沒關係你就丟,反正店員阿姨等一下會收!”
該店員十分惱火:“營業(yè)一天本就很辛苦,難道還嫌我不夠忙嗎?”並且補充道:“這位客人還有姐妹,姐妹兩都有小孩,每次姐妹兩帶著小孩來都一個樣,零食還沒結賬就開包拿來吃,然後就丟櫃檯邊上的商品,呵止過他們,但是無效!”
無奈之下,店員只好曝文上網讓網友們評評理。網友們紛紛站出來力挺店員,指責這位媽媽家教沒教好,將來害了孩子。
@江懿慧:媽媽本身沒家教,所以教出沒家教的小孩!
@後萊勒:應該説....不要再丟了喔!不然你媽媽會有買不完的喉糖!媽媽麻煩妳小孩丟地上的拿來結賬!
@楊文龍:什麼父母教出什麼樣的小孩?以後她就會自食惡果了?
@陳小穎:大人已經沒家教了,怎麼可能會帶得好他的小孩....
@可可馨:不好意思,這些被你兒子摔壞了,毀損視同購買,否則叫警察。
正所謂“上樑不正下樑歪”,父母是孩子眼中最好的榜樣,如果父母都沒辦法做好教育子女的工作,還能指望誰來做?懵妹之前也吐槽了好多關於臺灣家長教育子女的問題,看來這也不算是個例了,臺灣名嘴們還不斷在臺灣綜藝節(jié)目中稱讚臺灣的小孩家教比大陸的小孩好幾百倍,懵妹還真沒看出來呢!這個問題若不引起重視,那麼將來教出來的都是什麼樣一群人?難以想像……
“假結婚 真販嬰” 幼稚園老師為了22萬出賣親骨肉
幼兒園林姓女老師與男友發(fā)生性行為後意外懷孕,但男友卻不願負責,於是在同事的牽線下,結識一名膝下沒有兒子的83歲陳姓退休公務員,並簽下一份“假結婚、真販嬰”的合約,先登記結婚,等女老師生下兒子就辦離婚。
幼兒園老師為了22萬出賣親骨肉。(圖片來源:東森新聞)
陳男雖然有兩個女兒,但仍一心想要個兒子,便承諾願意以22萬認養(yǎng)她腹中的孩子,並答應林女可常常到家中探望兒子,兩人假結婚後,林女順利生下男嬰,陳男將孩子帶走並登記戶口,林女拿到22萬報酬後,再將12萬給介紹的同事。
但林女生下孩子後卻遲遲未離婚,並與陳男發(fā)生關係,引起陳男女友的不滿,事情才因此曝光。
19日,臺北地院審結,3人因觸犯買賣人口罪,且對像是兒童,因此得加重一半刑責,林女判刑2年8月,沒收犯罪所得;林女同事黃女判刑1年8月,緩刑3年,要提供120小時的義務勞務;陳姓男子判刑2年,緩刑3年,要支付公庫10萬元,本案可上訴。
十月懷胎生下的孩子,卻成了交易的犧牲品,怎麼忍心?
也有網友對法官判決表示質疑:“販賣人口才判那麼輕?”
還有就是對孩子母親的一邊倒職責:
看到這裡,懵妹覺得有些奇怪了,難道孩子的親生父親就一點兒責任都沒有了?罪魁禍首應該是他吧?不想負責任的男人才是最可恥的吧?還有,如果這老伯真想收養(yǎng)這個小孩,為什麼不辦領養(yǎng)手續(xù)?假結婚這叫個什麼事兒啊?
今天的吐槽大會就到這兒了,如果你也有值得吐槽的事,請在下方評論區(qū)留言並@懵girl,敬請期待下一期的臺灣包袱鋪會給大家抖什麼料吧!我們的口號是:“臺灣包袱鋪 猛料擋不住!”
聲明:本文為“臺灣包袱鋪”團隊投稿作品,內容係作者個人觀點,與臺灣網無關。
[責任編輯:張禦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