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當局“行政院長”江宜樺30日下午應訊2個小時後離開臺北地院。(圖片來源:臺灣東森新聞)
臺灣網7月30日消息 臺當局“行政院長”江宜樺與3位“警政首長”30日下午2點半,因涉太陽花學運被控殺人未遂等“罪名”,以被告身分到臺北地方法院説明。江宜樺接受2小時後的庭訊之後,接著返回“行政院”接見賓客。“行政院發(fā)言人”孫立群晚間指出,江宜樺在庭上,對於法官的詢問都詳細回答,但全案已經進入司法階段,“行政院”不便再回應。
據臺灣“東森新聞”報道,江宜樺與“警政署長”王卓鈞、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長黃升勇、中正一分局分局長方仰寧一同因涉嫌殺人未遂等“罪名”,以被告身分到臺北地方法院説明。地院外則有部分公民團體約6、70人,在院外召開記者會,高喊“踐踏民主、面對審判”、“暴力首謀、江宜樺下臺”,但在江宜樺車隊駛入後,便宣告散場。
江宜樺今日應訊2個小時,于下午4點半左右離開,趕回“行政院”接見賓客。
江宜樺結束庭訊後,“行政院發(fā)言人”孫立群表示,“院長”非常尊重司法,因此親自出庭。在庭上對於法官詢問都詳細回答,不過全案已經進入司法階段,“行政院”不便再回應。(臺灣網 王思羽)
江宜樺今日應訊2個小時,于下午4點半左右離開,趕回“行政院”微笑接見賓客。(圖片來源:臺灣“東森新聞”)
[ 責任編輯:王思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