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9月23日電 據(jù)臺灣TVBS網(wǎng)站報道,臺灣“立法院長”王金平獲臺北地方法院裁準假處分,國民黨律師團提抗告,18日案件送進高等法院,列出三大理由,希望抗告成功。法院要求,對手王金平陣營,5天內(nèi)得提出回復。
23日上午,王金平委任律師許英傑到高院遞交答覆書,雙方都表示,希望高院儘快開庭傳訊,表達意見,案件矚目,法界高層也跳出來發(fā)言,“最高法院”前“院長”楊仁壽,接受媒體專訪,炮轟特偵組做法有爭議,“檢察總長”不能向馬英九報告案情。
國民黨律師團表示,最快23日下午會到高院補充新理由,依照程式,王金平陣營也會針對對手陣營理由給回復。兩邊都説,希望高院能傳訊雙方,給空間表達意見,矚目案件,沒人敢鬆懈。
依據(jù)臺灣地區(qū)法律,“假處分”是訴訟程式完成前的一種保全程式,用來保護請求法院判命被告做出一定行為(或“不行為”)的原告,在法院做出終局判決前,不會因為被告的行為(或“不行為”)造成其權(quán)利難以實現(xiàn)的狀態(tà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