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媒體報道,“廣大興28號”漁船遭射擊事件,“法務部”昨天收到菲律賓司法互助請求書,菲國共提11項調查請求;“法務部”回函指出,除勘驗死者洪石成遺體及訊問船員外,其餘九項請求原則上同意。
但“法務部”次長陳明堂也説,菲律賓調查小組原本希望今天來臺,由於臺方提的十項調查請求,菲國迄今只同意登船、驗槍,其他八項尚未回復;菲國作法顯然不符司法互助“互惠平等”精神,已經(jīng)婉拒菲國調查小組今天來臺。
據(jù)了解,菲律賓聲稱握有槍擊事件關鍵影帶,“法務部”請求菲國提供影帶勘驗,卻遭菲國司法部拒絕;這是雙方未達成合作共識的主因,導致協(xié)商進度緩慢。
“法務部”為促使協(xié)商有圓滿結果,昨天再指派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彥良赴菲律賓,針對證據(jù)調查問題與菲國司法部溝通;日前赴菲的“法務部”主任檢察官楊婉莉,近日將先返臺。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表示,林彥良此行主要是負責協(xié)調;若臺菲雙方協(xié)調成功,“我聯(lián)合調查團隨時可出發(fā)”,屆時林也將留在菲國參與調查。
菲律賓請求國家調查局法醫(yī)監(jiān)識人員,來臺解剖或監(jiān)識洪石成遺體,同時訊問洪的夥伴及其他船員;陳明堂説,這兩點請求將造成家屬極大困擾,我方不能同意。
菲律賓請求調查證據(jù),還包括勘驗廣大興28號漁船、航程紀錄器、殘留在漁船上的子彈頭、擊碎的子彈片等,“法務部”原則均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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