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政論家南方朔在香港媒體撰文稱,“四大天王”的“特別費”案是高度的權(quán)力意志介入司法事件。檢察權(quán)西方的理論界有所謂“東方專制主義”之説。這個理論裏有一個重要論旨,那就是中國古代的法律並無客觀的普遍性,而是統(tǒng)治官吏根據(jù)自己的需要而將法律當成工具而彈性使用,這也就是孟德斯鳩所謂的“法的任意性”。
文章説,這種“東方專制主義”,近年來卻日益在臺灣發(fā)揚光大。主張“臺獨”的民進黨以“去中國化”為意識形態(tài),但在實際上,中國古代最壞的東西只要對他們有用,他們繼承起來可一點都不輸給古人。“東方專制主義”在臺灣復(fù)辟,已成了一個不容忽視的嚴峻課題。臺灣統(tǒng)治者任意玩法弄法,已到了令人嘆為觀止的程度。
而中秋節(jié)前,臺灣“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將民進黨謝蘇呂遊“四大天王”的“特別費”案偵結(jié),宣佈將呂秀蓮﹑遊錫堃、陳唐山等3人依貪污及偽造文書罪起訴,而謝長廷和蘇貞昌則獲不起訴處分。當特偵組檢察官的這項結(jié)論一齣,臺灣稍懂政治內(nèi)情的人幾乎無一例外的皆大感驚訝的拍案而起,並認為“陳水扁真是太厲害了”。
因為,自從馬英九因“特別費”被起訴,而後於8月14日被一審判決無罪後,臺灣的最高檢察署內(nèi)即有人主張,由於“特別費”乃是制度發(fā)展過程中留下的問題,因而“最高檢察署”理應(yīng)訂定統(tǒng)一解釋標準,而後將此案一舉揭過,馬英九案到此為止,檢察官不必再上訴;四大天王案也無再辦下去的必要。但這樣的主張顯然不符合民進黨要藉司法搞鬥爭,把馬英九斗臭的本意,於是在高層人物的施壓下,遂決定對馬英九案再上訴,而“四大天王案”也繼續(xù)偵辦。而由中秋節(jié)前,9月21日對“四大天王”案的偵結(jié)宣佈,我們已可看出其狠其厲害之處:
殺綠營下駟打藍營上駟
(一)它將呂遊陳等人起訴,這明顯是犧牲掉這些在2008大選沒角色的人物,讓他們做為“司法公正”的祭品。由於這些大人物也被起訴了,因而起訴馬英九甚至二審判他有罪,就不算司法不公正。這是用殺自己這邊的下駟來對付馬英九這個上駟﹗
(二)呂秀蓮一向多嘴且喜唱反調(diào),這對民進黨選情當然不利,將她犧牲掉,等於使她的破壞力無法繼續(xù);至於犧牲掉遊錫堃,由於遊一向是陳水扁的家臣,他辭去民進黨主席職位後,陳水扁即有了回頭重任民進黨主席的機會。這等於是陳水扁又得以黨政大權(quán)一把抓,將來他下臺後,也可以民進黨主席這個職位繼續(xù)掌握民進黨,若民進黨贏得2008大選,他則可成“太上總統(tǒng)”,以黨領(lǐng)政。這等於是藉這次偵辦四大天王案,前此由於“公務(wù)機要費”案而聲名狼藉的陳水扁,又虎虎有聲,大權(quán)在握。而2008“立委、總統(tǒng)”選舉,他仍將是最大的操盤手,謝蘇兩人也只好跟著他的指揮棒起舞。
(三)而四大天王案裏,謝長廷和蘇貞昌未被起訴,這當然成了陳水扁賜給這兩人的恩惠;也等於是陳水扁藉操控司法偵查權(quán),而讓這兩個要選舉的人得以蒙受加持。這兩人,又怎不感激涕零﹖又怎敢心懷貳志﹖
文章認為,“四大天王”案以這樣的方式偵結(jié),乃是高度權(quán)力意志介入司法檢察權(quán)的結(jié)果,其精打細算與意志之狠,已表現(xiàn)無遺。只是玩法弄權(quán),要製造出一個完全符合自己利益的結(jié)果,勢不可免會留下許多斧鑿的把柄。而四大天王案的把柄即在於它為了硬湊成這樣的結(jié)果,必須千方百計為謝蘇兩人的無罪不起訴找理由。而謝蘇兩人的不起訴理由之荒誕就露出了它的把柄之所在。
當初馬英九的“特別費”案,由臺北地檢署查黑中心檢察官侯寬仁與周士榆偵辦。今年“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成立,查黑中心被併入,4月份四大天王案交由特偵組偵辦,抽到的檢察官為侯寬仁﹑周士榆﹑沈明倫,與偵辦馬英九案的幾乎是同一批人。這當然讓一般人覺得欣慰,因為同一批人辦兩宗案子,其偵辦的標準與程式應(yīng)該不可能前後不一。以怎樣的方式辦馬英九案,就應(yīng)當以同樣的方式辦四大天王案!
高層政治介入司法
文章指出,由他們不起訴謝蘇兩人的理由,卻顯示出人們根據(jù)常識所做的期待落空了。當來自高層的政治力介入,同樣一批人原來真的會有“雙重標準”這回事。他們的雙重標準也等於坐實了高層的政治介入。這幾乎同一批人在辦馬英九案與謝蘇兩人的雙重標準,特別嚴重的有:
(一)他們辦馬英九案,由起訴書的文字即可看出一開始即咬定有罪,而後根據(jù)有罪的先入為主之見,對馬本人及其家人做出清算式的清查,甚至還故意扭曲被告及證人的陳述,以及誘導(dǎo)發(fā)言,竄改筆錄。整本起訴書就仿佛像是羅織書。後來一審法官在判決書裏就對此嚴辭指摘。但這一批人在辦謝蘇兩人時,其不起訴書則態(tài)度不變,仿佛是在替這兩人寫脫罪辯護書。這麼嚴重的雙重標準,真讓人不敢相信這是出自同一批人之手﹗
(二)馬英九對自己的“特別費”案,提出所謂“大水庫説”,意思是説他的錢全都進入一個共同帳戶,而後一切支出都由這個帳戶轉(zhuǎn)出,但對此説檢察官卻拒絕採信。但他們辦謝蘇兩人時卻又用了“大水庫説”,宣稱兩人的帳不必細查。對證據(jù)問題這種專業(yè)客觀的問題,居然有如此矛盾的雙重標準,他們不只心態(tài)可疑,甚至連專業(yè)良知也可疑。這種事情全世界大概也只會出現(xiàn)在像臺灣這個被政治嚴重扭曲的地方。臺灣的司法淪為政治上打擊異己的工具由此可見。
文章總結(jié),由四大天王案的偵結(jié),我們已可看出,2008臺灣大選,陳水扁主控的民進黨,事實上已有兩個鬥場。一個是目前鬧得如火如荼的“入聯(lián)”這個鬥場,他要藉此把群眾鬥爭搞到無限大,明年“二二八”將以300萬人的群眾運動為最高點,並從300萬人抽出6000人送到紐約觀光示威,這是群眾運動附帶抽獎旅行 ,“以群眾運動帶選舉”已成了主要目標。
此外即是司法鬥場,要用司法撇清自己的候選人,並把對手鬥臭鬥死。馬英九一審無罪,二審有沒有罪,現(xiàn)在仍言之過早。有一種政治會無法無天到極致,只要能贏,一切手段皆可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