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靜濤: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始末
波茨坦會議召開
1945年5月,德國無條件投降,歐洲反法西斯戰(zhàn)爭勝利結(jié)束。日本軍國主義負隅頑抗。6月22日,美軍經(jīng)過血戰(zhàn),終於攻克沖繩島。美軍聯(lián)合參謀總部估計,至少還要付出傷亡50萬到100萬人的代價,才能擊敗日本。
為了解決戰(zhàn)後歐洲問題和對德國處理問題,7月17日到8月2日,美、英、蘇三國首腦杜魯門、丘吉爾(7月28日以後是新任首相艾德禮)和史達林在柏林近郊的波茨坦舉行會晤。經(jīng)過爭論與協(xié)商,在一些主要問題上達成了協(xié)議。
7月16日,美國第一顆原子彈試爆成功。第二天,美國陸軍部長史汀生坐飛機到波茨坦,告知杜魯門試驗的詳情。丘吉爾從一開始就知道原子彈計劃,因為英國科學家參與了這項工作。
7月24日,杜魯門偶然對史達林提到,“我們擁有一種破壞力特別巨大的新武器”。史達林説,“聽到這個消息很高興”,希望美國“好好地運用它來對付日本”。杜魯門認為,憑藉原子彈的恐怖威力足以迫使日本投降,不再催促蘇聯(lián)立即出兵。
《波茨坦公告》發(fā)表
美國單獨成立一個秘密小組,起草了一份“美、英、蘇、中四國領導人促令日本無條件投降之公告”。杜魯門帶著這份公告的草稿,來到會場,丘吉爾過目後同意發(fā)表。杜魯門徵詢史達林的意見。史達林沒有答應,因蘇聯(lián)還沒有跟日本斷交。
7月25號下午,丘吉爾必須趕回倫敦參加大選。杜魯門想在丘吉爾離開波茨坦之前,發(fā)表公告。7月24號,他密電蔣介石,準備發(fā)表一份促使日本無條件投降的公告,由美國、英國、中國共同發(fā)表。
25日,在重慶的蔣介石接到了杜魯門的密電,並要求他儘快回復。蔣介石看過之後,非常氣憤。蔣介石強烈要求杜魯門必須將這份公告的全文發(fā)給他過目,如果沒有侵犯中國利益的條款,他才同意將中國國名署在這份文件上。美國駐華大使赫爾利解釋,時間已經(jīng)非常緊急,如果中國不參與發(fā)表,可能喪失了一個歷史性的機會。蔣介石説,寧願喪失這個機會,也要堅持原則。杜魯門沒有辦法,最後下令,將公告全文發(fā)給蔣介石。26日晨,蔣介石接到電文,翻譯出來以後,他一看,是美國和英國領銜。他提出,中國名字必須要排在第二位,否則不參與發(fā)表。
1945年7月25日,蔣介石在日記在寫道:“晚子文來電話,以美總統(tǒng)來電主張美英中三國對倭警告促其無條件投降,電文甚長而欲余在電話中承認立復,杜魯門且形同強制,余告以必須將全文呈閱明日再定,不允其請。復以赫爾利之意要求立決,否則恐英美兩國自行發(fā)表,于我不利,余謂寧由其英美自行發(fā)表,而余非先將全文審閱不能作復也。”
26日,杜魯門因為會議暫停,從柏林乘飛機,到法蘭克福去視察美國軍隊。晚上七點多,他返回柏林的巴貝爾斯堡公寓,收到了蔣介石同意發(fā)表公告的電報。
柏林時間7月26日晚9時20分,杜魯門向全世界發(fā)佈《美、中、英三國領導人公告》,因為在波茨坦會議期間發(fā)表,所以簡稱《波茨坦公告》。
《波茨坦公告》第一條宣佈,“余等、美國總統(tǒng)、中國國民政府主席及英國 首相,代表余等億萬國民,業(yè)經(jīng)會商,並同意對日本應予以一機會,以結(jié)束此次戰(zhàn)事”。
這份公告實際上是杜魯門一手操辦,具體內(nèi)容沒有與中國領導人、英國領導人會商。因蔣介石在重慶,丘吉爾已非英國首相,所以這份公告僅列出“美國總統(tǒng)、中國國民政府主席及英國首相”,而沒有杜魯門、蔣介石、丘吉爾的親名簽名,沒有共同簽署,而是共同發(fā)表。
《波茨坦公告》第八條宣佈,“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quán)必將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nèi)”。公告堅持《開羅宣言》的原則,維護了中國人民的權(quán)益。
《波茨坦公告》第十三條宣佈,“吾人通告日本政府立即宣佈所有日本武裝部隊無條件投降,並對此種行動有意實行,予以適當之各項保證。除此一途,日本即將迅速完全毀滅”。美國沒有告知日本已經(jīng)擁有原子彈,日本政府視《波茨坦公告》為恐嚇,不知“除此一途,日本即將迅速完全毀滅”的真實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