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世銓:大陸對臺政策 三十年曆史大演進
全國臺灣研究會副會長許世銓日前在《中國評論》月刊上發(fā)表專文,談“改革開放30年與大陸對臺政策歷史性演進”。文章內容如下:
中共11屆3中全會所確定的改革開放政策開啟了中國和平發(fā)展新時期,邁出了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又一關鍵性步伐,這也反映在中央的對臺政策上,鄧小平做出的“和平統(tǒng)一,一國兩制”的戰(zhàn)略決策,標誌我們對臺政策的歷史性轉折。在過去30年,它經受了兩岸關係跌宕起伏及國際格局風雲變換的考驗,展示了它的科學性和正確性,是我們推動祖國統(tǒng)一大業(yè)最終實現的最佳政策選擇。
“和平統(tǒng)一,一國兩制”的重大戰(zhàn)略決策
1979年1月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fā)表的《告臺灣同胞書》標誌著我們對臺政策從解放臺灣、和平解放臺灣,調整為“和平統(tǒng)一,一國兩制”。在我們推進祖國統(tǒng)一大業(yè)的歷史進程中,這一調整具有里程碑的重大意義。
《告臺灣同胞書》發(fā)表後,鄧小平于1月30日開始對美國訪問期間明確宣佈:“我們不再用‘解放臺灣’這個提法了。只要臺灣回歸祖國,我們將尊重那的現實和現行制度。”1981年9月,葉劍英委員長又代表中共中央提出處理臺灣問題的“葉九條”,進一步闡述了《告臺灣同胞書》的思想和內容。1982年1月11日,鄧小平會見美國華人協會主席李耀滋時指出:“九條方針是以葉副主席的名義提出來的,實際上就是一個國家兩種制度。”1983年6月,鄧小平進一步提出包括六項基本內容的“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完整構想,從理論上和政策上確立了“和平統(tǒng)一,一國兩制”的大政方針。這就是人們熟知的“鄧六條”。
“和平統(tǒng)一,一國兩制”方針的提出,是鄧小平盱衡大陸、兩岸和國際形勢的發(fā)展變化,抓住難得的歷史機遇,做出的重大戰(zhàn)略決策。中共11屆3中全會確立了鄧小平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並對臺政策的調整奠定了思想理論基礎;島內蔣氏父子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使和平解決臺灣問題具備最重要的政治前提;1979年1月1日中國和美國正式恢復外交關係,為立足於以和平方式實現統(tǒng)一提供了有利的國際環(huán)境。過去30年的歷史證明,鄧小平的決策使祖國統(tǒng)一大業(yè)踏上不可逆轉的勝利征程。而“和平統(tǒng)一,一國兩制”政策在香港和澳門的成功實踐證明,這一政策是和平解決臺灣問題切實可行的最佳選擇。儘管島內分裂勢力極力將其污名化,但遲早多數臺灣同胞會體認到它最符合兩岸同胞的根本利益。
江澤民對臺工作的八項主張
1995年1月30日,江澤民發(fā)表了“為促進祖國統(tǒng)一大業(yè)的完成而繼續(xù)奮鬥”的春節(jié)講話,俗稱“江8點”。
“江8點”是在新形勢下對“和平統(tǒng)一,一國兩制”方針的闡述和發(fā)展,並對某些具體政策做了與時俱進的調整。最主要的調整包括:
(1)根據臺灣島內政治生態(tài)發(fā)生的變化,特別是出現了多黨並存的局面,將“鄧六條”提出的通過“第三次國共合作”談判和平統(tǒng)一問題,調整為“在和平統(tǒng)一談判的過程中,可以吸收兩岸各黨派、團體有代表性的人士參加”;
(2)倡議作為解決臺灣問題的第一步,兩岸先就“正式結束敵對狀態(tài)”進行談判;
(3)明確了在處理兩岸關係時的“政經分離”原則(我們主張不以政治分歧去影響、干擾兩岸經濟合作),聲明“對於臺灣同外國發(fā)展民間性經濟文化關係,我們不持異議”;
(4)強調中國文化是“維繫全體中國人的精神紐帶”,“也是實現和平統(tǒng)一的一個重要基礎。”
胡錦濤對臺工作四點意見
中共16大將實現祖國和平統(tǒng)一列為21世紀三大任務的第二項,胡錦濤總書記也根據兩岸關係及其國際環(huán)境的發(fā)展變化適時地提出對臺工作的新主張、新舉措,進行了新的調整。這一調整,在2004年夏季之後突出地顯現出三個主要特徵:
一是把反對“臺灣法理獨立”確定為階段性政策目標;二是把和平發(fā)展確立為兩岸關係的主軸,國家的統(tǒng)一在中國發(fā)展的過程中解決;三是對臺政策也要“以人為本”,堅持“寄希望於臺灣人民”的方針。
體現這些調整的最完整的論述是2005年3月4日胡錦濤參加全國政協10屆3次會議的民革、臺盟、臺聯委員聯組會時,提出的新形勢下發(fā)展兩岸關係的4點意見: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決不動搖;爭取和平統(tǒng)一的努力決不放棄;貫徹寄希望於臺灣人民的方針決不改變;反對“臺獨”分裂活動決不妥協。
胡錦濤在他的4點意見中,提出了對兩岸關係發(fā)展至關重要的新論述和政策。筆者認為下列幾點值得特別注意:
(1)第一次對兩岸的現狀做了明確的界定:“1949年以來,儘管兩岸尚未統(tǒng)一,但大陸和臺灣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從未改變。這就是兩岸關係的現狀。”
(2)對民進黨和其他主張“臺獨”的政黨、組織和個人採取“朝前看”的政策,對話的大門是敞開的:“只要承認一個中國原則,承認‘92共識’,不管是什麼人、什麼政黨,也不管他們過去説過什麼、做過什麼,我們都願意同他們談發(fā)展兩岸關係、促進和平統(tǒng)一的問題。”
(3)和平統(tǒng)一是大陸盡最大努力去爭取的第一選擇:“只要和平統(tǒng)一還有一線希望,我們就會進行百倍努力。”
(4)對臺灣同胞做出了四個“有利於”的“莊嚴承諾”:“只要是對臺灣同胞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對促進兩岸交流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對維護臺海地區(qū)和平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對祖國和平統(tǒng)一有利的事情,我們都會盡最大努力去做,並且一定努力做好。”
(5)臺灣問題應由兩岸同胞通過平等協商共同解決:“任何涉及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問題,必須由全中國13億人民共同決定。”
胡錦濤總書記在中共17大做的工作報告中,則又提出兩點新的主張和論述:(1)兩岸達成和平協議,以結束敵對狀態(tài),為“構建兩岸和平發(fā)展框架,開創(chuàng)兩岸關係和平發(fā)展新局面”;(2)“十三億大陸同胞和兩千三百萬臺灣同胞是血脈相連的命運共同體”,也就是説,兩岸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大陸謀求兩岸共同繁榮和發(fā)展;(3)把兩岸對話的基礎定位在“只要承認兩岸同屬一個中國”,沒有特別提出“92共識”,也就是説,只要符合兩岸同屬一中的原則,可以用新的措詞和表述,展現了更大的靈活性和誠意。
過去30年的實踐,特別是香港和澳門回歸後的實踐説明,“和平統(tǒng)一,一國兩制”是和平解決臺灣問題的最佳選擇,它不僅切實可行,而且是利及雙方的“雙贏”選擇,因為它滿足了海峽兩岸同胞最根本的利益,也可以説是“底線”。對大陸來説,其對臺政策之所以從解放臺灣調整為和平統(tǒng)一,並承諾臺灣可以在統(tǒng)一後繼續(xù)實行不同於大陸的政治制度和生活方式,它的前提是一個中國原則。在這個問題上,大陸沒有任何退讓的餘地。臺灣島內的分裂勢力和支援它的國際勢力一直挑戰(zhàn)這條原則,但在大陸堅決反對下,至今無一得逞。無論是李登輝的“兩國論”,還是陳水扁的“一邊一國論”、“憲改工程”、“入聯公投”,其結果都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大陸今後仍會毫不動搖地堅持這條原則,應對一切挑戰(zhàn)。對臺灣來説,由於歷史的“悲情”和現實的情況,臺灣同胞有著“當家作主”的強烈願望。大陸同胞充分瞭解和尊重臺灣同胞這種合情合理的願望。同時,鄧小平考慮到臺灣的情況不同於香港和澳門,因此提出比對香港和澳門更為切合臺灣實際的政策,其中最重要的是統(tǒng)一後臺灣可以保留軍隊負責島內的防務,並可派人參與中央政府的領導工作。
雖然今天島內分裂勢力仍在歪曲“和平統(tǒng)一,一國兩制”政策的文字和精神,不少島內民眾仍不瞭解真相,但歷史將證明,作為30年前大陸解放思想、改革開放産物的“和平統(tǒng)一,一國兩制”政策是和平解決臺灣問題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