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昨天淩晨,NBA紐約尼克斯隊華裔球員林書豪同某著名汽車品牌簽訂了為期兩年的代言協(xié)議,這是林書豪成名之後的首個商業(yè)代言合同,據了解,合同金額在400萬美元左右。林書豪的“吸金力”並未因最近起伏狀態(tài)而受到影響,對此不少業(yè)內人士並不感到意外,“誰會放棄林書豪?他背後的商業(yè)利益,誰都看得到”。
在全球掀起“林瘋狂”熱潮後,尼克斯隊經歷了從6連勝到7連敗的尷尬以及換帥風波,林書豪的狀態(tài)也開始起伏。有人曾預測林書豪可能就此被冷落。然而現實似乎並非如此:球隊力保他的首發(fā)位置,品牌商仍然不遺餘力地邀請他成為自己的代言,一份份鉅額商業(yè)合同仍在等待他的簽字。
這是為何?因為 “林來瘋”要停,第一個不答應的就是紐約尼克斯。
擁有一個像姚明這樣的球星,是每個NBA球隊的夢想。以姚明為例,在他加盟火箭的這些年裏,戰(zhàn)績絕不算一流的火箭隊卻賺得盆滿缽滿,火箭隊老闆亞歷山大更是從一個小老闆上升到了大富豪。火箭隊的財富積累,轉播、門票和場地廣告收益是三塊大頭,尤其是場地廣告。
NBA允許各球隊自己經營場地廣告,火箭隊憑藉姚明,吸引了不少中國企業(yè)在其主場豐田中心投放廣告,火箭一個賽季從中國企業(yè)收益的廣告金額就能達到千萬美元,佔火箭隊相關廣告份額的80%。林書豪的商業(yè)價值與姚明相比,並不遜色。他的中方經紀人就曾介紹説:“姚明是中國人,當初美國方面很清楚,簽約姚明是為了開拓中國市場。而林書豪是華裔美國人,不僅中國廣闊的市場向他敞開大門,還有整個美國市場都對他頗有興趣。”
失去林書豪,第二個不答應的是NBA聯(lián)盟。
“NBA就是一場生意。”這是姚明曾説過的一句話。“林瘋狂”橫空出世的背後,也有NBA“造星”的幕後推手——送走喬丹,立刻推出高中畢業(yè)就打NBA的科比,然後由“小皇帝”詹姆斯“接棒”,NBA從來就深諳“造星之道”。在進軍中國市場嘗到甜頭後,NBA一度為姚明的退役和易建聯(lián)的 “不溫不火”苦惱。林書豪的突然爆發(fā),既重新提供了“黃皮膚明星”,又具備了“美國夢”的經典勵志噱頭,無疑完全契合NBA對一個 “人氣偶像”的要求。
對於NBA來説,亞洲是一個重要市場,只要林書豪保持首發(fā)上場,亞洲市場給NBA付出的轉播費用將會大大增加。據《福布斯》雜誌估算,如果以NBA上賽季38億美元的收入來計算,考慮到林書豪所處的市場以及他與中國的關聯(lián),僅在國際電視轉播權上,NBA本賽季的收入就可能增加1到2個百分點;商品銷售和國際電視轉播兩塊可能會為NBA增加4000萬到8000萬美元的收入。
只要林書豪能保持現在這樣的狀態(tài),無論紐約尼克斯還是NBA,都會給他提供一個充分施展的舞臺,因為即便有人願意放棄林書豪,也沒人願意放棄他背後的巨大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