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國時報》30日發(fā)表作家楊渡的署名文章説,關於臺灣核四是否停建問題,“公投”能解決問題?還是升高衝突?站在社會運動的角度,“公投”實在不是在解決問題,而是升高衝突。核四尤其如此。原因何在?全文如下:
提出用“公投”來處理環(huán)境問題,是1986年反“杜邦”運動時,我首先提出來的。當時的用意,表面上是使用民主方式,通過全民“公投”,來解決爭議,讓人民當家作主,決定要不要“杜邦”。但它背後有一個隱藏的危機:誰的“公投”算數(shù)?以“杜邦”來説,如果全臺灣投票人口有70%贊成,但鹿港人有80%反對,請問要如何設?鹿港人可否提出:請同意的多數(shù)人去設在你家鄉(xiāng)?
這時就會出現(xiàn)另一個矛盾,也是環(huán)境問題最古老的話:“不要在我家後院”。誰希望污染在他家後院?焚化爐、工業(yè)區(qū)、化工廠、電子廠、火力電廠、燃煤電廠等等…,都有需要,但不要在我家旁邊。所以鹿港不要的,你們也不要用全臺灣的“公投”,來強迫鹿港接受。但最後誰要接受?所以你做了“公投”,但全臺性的結果與鹿港不同,那誰説了算?
這種“公投”的使用,只會升高衝突,讓環(huán)境問題的本質浮現(xiàn),並讓更多人來討論環(huán)境倫理,以及公民的責任。它當然不是解決問題,而是升高問題的層次。
核四“公投”,沒有兩樣。今天就算全臺灣的“公投”超過50%,且大多數(shù)都贊成核四,但雙北市的“公投”結果是反對者超過半數(shù),那要如何解決?如果中南部的贊成者居多,那雙北市可不可以説,既然你們贊成核四,那就搬去你家後院?
臺中火力發(fā)電廠、林口燃煤電廠、風力發(fā)電等也是一樣的問題。它都有地方上的強力反對者。如果“公投”,搞不好地方上的反對聲浪比其他地方高。屆時,請問要如何處理?
因此,即使民進黨提出降低“公投”門坎,也沒有解決問題。問題是:公民要不要好好討論一下自己希望的環(huán)境以及準備共同承擔的責任。以發(fā)電來説,就那幾種選擇。不是染污空氣(火力、燃煤)、製造噪音(風力),就是核能危機,要不然就是用最少污染的天然氣(主要是可以完全燃燒)。但天然氣貴很多,同時,它有另一種隱藏的危機:它是低溫壓縮進口,一個天然氣的發(fā)電廠,消耗很大,必須儲存很多量才夠,但天然氣的儲存,又像是一個超級大炸彈,對居民來説,危機不會更少。在地居民會不會反對?這樣下去根本沒完沒了。
現(xiàn)在當然還可以討論電力已經(jīng)夠了,所以不要核四。但這是單一思考,面對未來,一樣要討論核電、燃煤、火力、風力等,到底要不要?它總是要除役的。如果説,這些都不要,那唯一的考慮是天然氣,但風險要不要承擔?
天然氣還有一個危機是:美國的天然氣長程運送,成本很高;而俄羅斯的天然氣是通過陸地的地下管輸送,直接連接到歐洲、中國大陸,所以成本較低。但另一個問題是:俄羅斯會拿這個能源當談判籌碼。現(xiàn)在烏克蘭的衝突中,歐洲國家投鼠忌器,這也是原因之一。臺灣的發(fā)電,為了乾淨環(huán)保,避免抗爭,唯一的選擇,就是天然氣,未來如果大量使用,屆時,最便宜的方式,便是從中國大陸連接天然氣管,直接通到俄羅斯。現(xiàn)在俄羅斯的天然氣管路已經(jīng)與中國大陸直通。臺灣要不要這樣選擇?有沒有其他選擇?
但危機很清楚,把電力能源依賴在大陸的天然氣管,那不是把命脈放在人家手裏?但如果唯一的電力能源只有天然氣,以後要如何發(fā)展?
這些都得理性想清楚。吶喊很容易,但開放討論,理性抉擇,共同承擔責任,臺灣的環(huán)境才有層次的提升。
林義雄自視道德的堅持是值得欽佩的。但他的堅持往往走向理想的反面。“立法院”現(xiàn)在的地方化、鄉(xiāng)鎮(zhèn)化、鬧劇化,就是他道德的産物。脫離現(xiàn)實的理想,最後走向道德的背面,這難道不是最大的悲哀?
我最擔心的是:如果有一天,臺灣的能源變成天然氣的倚賴,而俄羅斯是最便宜的選擇,那是不是也會走向林義雄理想的反面呢?那時的臺灣命運將如何?那後果難道不是由所有臺灣人來承擔?
事未定案,理未易明。但無論如何,我寧可先寫在這裡,立此存證。(作者為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