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廣州市委檢查組到市工商聯檢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和《中共廣州市委關於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實施意見》情況,廣州市委常委、統戰(zhàn)部部長孔少瓊,市政協副主席郭錫齡出席了會議。郭錫齡説,一些委員既不敢批評又不敢拿出措施,“錢是很多,但不懂議政”。市委常委、統戰(zhàn)部部長孔少瓊隨後也表示,希望工商界委員“不單是掙大錢,還要有水準”。(8月24日《廣州日報》)
一些委員不議政、不懂議政,顯然是浪費參政議政的公共資源,于公共利益不利。那麼,部分老闆委員為何不懂議政? 其一,本身就不具備參政議政的能力。正如廣州市工商聯黨組書記謝春潮表示,一些政協委員知識儲備不足,參加政協學習培訓不夠,對政協工作不夠熟悉,履職能力有限,難以提出具有前瞻性、針對性、可操作性的意見建議。
其二,本人有能力,但不願意參政議政。這分兩種情況,一是無責任心。不少名人、富人政協委員,本身有著繁忙的個人事業(yè),僅僅把政協委員當作一種身份的象徵,儘管個人能力出眾,但就是不願意把精力放在參政議政上。二是誤解。正如謝春潮認為,一些人心存顧慮,以為議政是挑毛病,揭傷疤,是得罪人的事,不敢也不便議政。
其三,個別委員心有旁騖。毋庸諱言,花錢進政協的現象的確存在,今年年初,民盟廣東省委文化委員會主任余慶安在政協會議上稱:“不應讓商人掏錢進政協,這會讓廣大人民群眾失去信心。”掏錢進政協甚至通過行賄買來的政協委員,這些人當然不會真正參政議政,即便參政議政也是為我所用。
賺錢多、名氣大不是進入政協的條件,這是起碼的底線也應該是基本的共識。對待商人,包括名人明星時,應該考察個人的參政議政水準,以及民主協商水準,而不應該“另有考慮”。這樣,才能從源頭上減少委員“不懂議政”、不願參政議政的現象,讓委員發(fā)揮更大的作用。(王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