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農曆新年只有半個月了。普通民眾“年關”好不好過,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兜裏有沒有錢,特別是應收的欠賬有沒有到位。去年以來,經濟承壓力度加大,對許多人而言,“討債”也變得更難,特別是面向一些“強有力”的債務人時。有鋻於此,1月8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了進一步做好清理政府部門和國有企業(yè)拖欠民營企業(yè)、中小企業(yè)賬款工作,要求“堅決有力、一抓到底”。
這一舉措十分有必要,政府部門和國有企業(yè)不僅是市場經濟、市場交易的重要參與方,本身也應該是最誠信的參與方,無論是其經濟實力,還是信譽附加,本來都不應該與“拖欠債務”掛鉤。
清理拖欠,首先是重塑政府公信力的必需。政府部門和國有企業(yè)到期的債務若不能償還,不僅損害了交易對方的經濟利益,更打擊了其對交易甚至整個市場秩序的信心。掙到的錢卻拿不到,一切關於未來發(fā)展願景的設想的根基,就都會因此動搖,營商環(huán)境優(yōu)化也就會被“釜底抽薪”。因為一個政府部門若連合同賬款都可以拖欠,其關於經濟規(guī)劃的承諾自然也不會令人産生信賴與預期。
清理拖欠,也保障了我國經濟生活的“毛細血管”。廣大民營企業(yè)和中小企業(yè)看似不起眼,卻是我國經濟生活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它們就像“毛細血管”一樣,致力於終端的需求,纖弱但重要。
實踐中,越小的企業(yè),本身就越缺乏從銀行、股市等正式金融市場獲取資金的渠道,就越需要靠銷售貨物、提供勞務來換取現金收入。而這樣的弱勢企業(yè)本身又越容易成為拖欠的對象。不及時清償來自政府部門和國有企業(yè)的大宗債務,它們都未必能再堅持到來年。清理拖欠,維護了千千萬萬企業(yè)的生命線,也是保障我國整體經濟安全的必需。
清理拖欠,更是直接關係“穩(wěn)就業(yè)”的大局。民營企業(yè)和中小企業(yè)吸納我國大部分的勞動者特別是收入處於中下層的勞動者。當這些企業(yè)的賬款被拖欠,廣大勞動者也會成為直接的受害者。無論是他們的工資因此被連環(huán)拖欠,還是企業(yè)直接倒閉,令他們失業(yè),都是我們不願意看到的。
目前,中國的農民工總量逾2.88億人,因此農民工的工資涉及上億個家庭的安定與幸福。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佈《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清理拖欠,不光是春節(jié)前要集中突破的攻堅戰(zhàn),更需要建立防止拖欠的長效機制。一年以來,全國共梳理出政府部門和大型國有企業(yè)拖欠民營企業(yè)、中小企業(yè)的欠款高達8900多億元,數量驚人,截至2019年底已經有四分之三的債務被清償,國務院要求確保2020年底前無分歧欠款應清盡清,存在分歧的也要加快解決,決不允許增加新的拖欠。
為落實上述要求,各地有關部門要根據國務院的指示,對剩餘的無分歧欠款、包括新發(fā)現的瞞報漏報欠款,統(tǒng)一逐項制定清償計劃,確認責任主體。儘管一些欠款當事人是市縣以下部門,省級政府仍然應當統(tǒng)籌制定解決方案。儘管一些欠款主體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國有企業(yè),但對其存在股權控制和人事控股關係的大型國有企業(yè)也有義務統(tǒng)籌確保還債,包括通過債權轉讓,將下級國企對民營企業(yè)中小企業(yè)的債務轉為對自身的債務。
二是要對故意瞞報漏報、拖延清償、惡意拖欠者加大查處問責力度。坦率地説,在司法實務中,各級政府部門和國有企業(yè)還是受到優(yōu)待的,很少被法院認定為失信執(zhí)行人即“老賴”。有鋻於此,對這些主體的債務拖欠清理就更有價值。國務院已經提出可以採取壓減一般性支出、降低公務出行標準、嚴控津補貼等限制措施。
三是要全面反思政府部門拖欠賬款的根源。政府部門拖欠賬款如此之巨,在主觀方面是缺乏契約精神和法治約束,在客觀方面是開工項目太多。故而為了減少不必要的增量債務,各級政府應當樹立過緊日子的理念,增強財政紀律,先落實資金來源,形成預算控制,再審批項目,杜絕壓榨民營企業(yè)中小企業(yè)“自帶乾糧”、墊資建設等行為。
總之,各級政府部門和國有企業(yè)應認清經濟賬、看懂政治賬,早早歸還積欠,以後避免再犯,讓廣大民營企業(yè)、中小企業(yè)的員工既能過個好年,也對2020年更有盼頭。特約評論員 繆一知
[責任編輯:王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