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公車撞人開溜自首”VS瞎想

時間:2010-07-27 10:37   來源:紅網

  近日,四川都江堰市政府副秘書長蒲建雄駕公車撞死人後逃逸;隨即,又在數小時後自首。這則新聞引起了公眾極大的關注(7月26日《武漢晨報》)。

  駕車不小心撞到人,絕對是包括當事官員在內誰也不願看到的不幸事故!更沒有人開車時想故意撞死別人,這是無疑的。但從已經發生的、大量驚人相似的此類案件來看,“官員公車撞人開溜自首”,在今天已經成為一種事件發展的“常態”,一種官場圈子內隱秘的“經驗”,一種不謀而合的“應急預案”或“模式”,已經統一而“潛規則”地超出了常規交通肇事案之外——於是,即使當事人口口聲聲辯解沒有任何“幕後操作”,卻還是不免、不能不讓人“瞎想”聯翩:

  試想,官員能把官做到很大很高的地步,則差不多絕對都是很有素質,很懂法律的。普通人沒見過世面,不識大體,猝然臨之,沉不住氣,驚慌失措以至於畏罪潛逃,也就罷了;而官員,以其一貫遵規守范、無私為民的從政素養,難道竟不知道延誤搶救的危急?逃避責任的可恥?以及逃逸後果的“罪加一等”?萬萬不該坐視自己製造的慘劇及其傷者危在旦夕之殘喘而不顧,卻毫不猶豫、如“按原計劃執行”地逃逸,難道竟是車上當時正有著不足為外人道、見不得陽光的諸多“私寶”:比如權錢交易的物證?大名鼎鼎的某黑道酒友?或是風情萬種、矯揉造作,一看就知道決不是“糟糠”的二奶、“情況”等等?

  又或者,當時駕車的官員級別太高太威重,事事都在考慮著“穩定”、“和諧”的“大局”,萬般無奈之下,只得先“忍痛”開走肇事車,火速換上一個“臨時工”或“屬下”來“自首”——那樣,事件的不良社會影響豈不就可以消弭、減輕許多許多!

  雖然如此,總而言之,官員在交通肇事方面的表現其實還是很不錯的,至少在“自首率”上,在事後態度及補救補償上,的確常常是比一般人都要高很多誠懇很多吧!——這本來實在應該是一句很客觀的話——但既然最後還是要“自首”的,當初何必又要逃?難道逃回去僅僅只是為了換件衣服?或和家人説上一句告別什麼的話?——這前後不一致、矛盾而奇特的行為,無疑是在激發民眾無窮無盡、天涯地角尋思遍也找不到一點值得相信理由的胡亂“瞎想”!

  ——想來想去,很多善良的網友所猜測的酒駕也好,公車私用也好,當時嚇懵了也好,這些微不足道拈不上筷子的情節,以市井民間我輩諸小人諸小人物們萬分不敬、慚愧及惡意的猜測,似乎都不大是“應當逃逸”的理由……

  於是乎,我們只好繼續“瞎想聯翩”下去……(張渤寧)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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