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昨搜索高院法官李春地、陳榮和、蔡光治、林明俊及板橋地檢署檢察官邱茂榮辦公室等34處所,拘提7人,傳喚13人。
據臺灣《蘋果日報》報道,臺灣司法界曝出醜聞,檢調經監(jiān)控3年,查出臺灣高等法院法官陳榮和、李春地、蔡光治、林明俊及板橋地檢署檢察官邱茂榮,涉嫌集體收賄上千萬元,包庇一審被重判19年的苗栗土地開發(fā)弊案主嫌、前“立委”何智輝,何二審獲輕判,更一審更逆轉改判無罪。檢方特偵組昨日兵分34路大搜索,並破天荒搜索高院及板檢,將陳榮和等4人拘提到案,訊後向法院聲押禁見。
林明俊也被列被告,但因事證較不明確,檢調僅搜索並未拘提傳訊;檢調昨共約談、搜索20人。據了解,檢調在陳榮和辦公室搜出上百萬元現金,而據部分證人供詞,檢調懷疑全案還有多名尚未曝光的司法官涉案,這起司法官集體貪污醜聞雪球可能愈滾愈大。而本案行賄主角何智輝,檢調3天前已限制出境,原訂昨同步拘提到案,但昨晨搜索時何已不在苗栗住處,檢調通令全力防堵他潛逃。
由於涉案5人都是資深司法官,陳榮和、林明俊還是高院審判長兼調查法官違法失職的自律委員會委員,格外諷刺。臺“司法院長”賴英照昨日大怒,立即指示“副院長”謝在全召集各法院代表、政風人員成立小組,2個月內提出具體有效改善司法風紀措施;司法院並呼籲全體法官潔身自愛,維護司法信譽。
然而媒體昨語音民調顯示,高達72.98%受訪民眾認為本案會影響他們對司法的信心,認為“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司法沒有公正性可言”。
這起醜聞是在3年前陳聰明擔任“檢察總長”時,指示當時主任檢察官黃世銘執(zhí)行“正己項目”進行蒐證,直到今年5月何智輝被改判無罪後,才完整掌握何涉嫌行賄司法官的事證及資金流向,決定收網,最後由現任“檢察總長”黃世銘指揮偵辦。
苗栗銅鑼科學園區(qū)總面積約350公頃,預計明年中完工使用。何智輝在1993年苗栗縣長任內,個人投資久俊工商綜合區(qū)時向銀行違法貸款,1999年任“立委”後為銅鑼園區(qū)徵地案,利用職權向“國科會”勒索2億多元獎勵金,涉及背信、貪污等罪,4年前一審被重判19年。
特偵組透露,何智輝為了不被關,以自己的女助理謝燕貞當行賄白手套,先行賄二審擔任受命法官的林明俊,林在何智輝所涉背信罪的部分,從一審判決2年到二審改判1年,然後適用2007年減刑條例,減為6個月,最後都獲易科罰金,貪污則改判15年。
謝燕貞再透過另一名收賄白手套、高院法官蔡光治的情婦黃賴瑞貞,轉交上千萬元賄款給蔡光治及檢察官邱茂榮,再行賄更一審法官陳榮和與李春地,配合放水在今年5月12日改判何智輝無罪。
特偵組昨到臺北、苗栗等地的國泰世華、玉山、合庫及彰化銀行等調閱傳票,總共調查近30個可疑賬戶,特偵組懷疑是以“化整為零”“積零為整”的手法將賄款以現金提領集中到司法官手中。檢調昨並在陳榮和辦公室搜出上百萬元現金。
據了解,檢調昨曾多次跟監(jiān)拍下邱茂榮和何智輝私下見面後,將疑似裝有大筆現鈔的紙袋,轉交給李春地,而2名女性白手套中,也有人供出多次奉命轉交可疑賄款給蔡光治,每次金額數十萬至數百萬元;4名被聲押的司法官昨雖一致否認犯行,李春地甚至辯稱紙袋內裝的是茶葉,但檢方認為純屬卸責之詞,未加採信。4人昨晚被移送臺北地檢署時,面對媒體詢問,邱茂榮以手遮著鼻子説:“我沒有。”黃賴瑞貞昨坦承是蔡光治的紅粉知己,且與蔡發(fā)生過性關係,但未認罪,檢方訊後將她及謝燕貞聲押。
高院發(fā)言人陳晴教庭長説,高院尊重檢察官辦案且絕不護短,但若無具體犯罪事證,也請還其清白。其他高院法官則痛批:“高院院長黃水通應下臺負責,畢竟這些人都是在黃院長任內才有機會出任審判長。”
臺灣民間司改會執(zhí)行長林峯正痛批:“若查出真的有收錢的法官,就是人神共憤的司法敗類。”民眾楊明翰也痛罵:“領錢卻不公正辦案,現在連判案的司法官都收賄,我們還能相信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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