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10月15日巴馬縣消息 10月中旬,廣西臺商高先生購房糾紛案順利結案,該案從臺商陳情到結案僅用了一個月。
9月10日,臺商高先生向廣西臺辦陳情,2013年與廣西巴馬某房地産開發(fā)公司簽訂了商品房預訂協議,並先後2次交了15萬元購房款,但由於該公司遲遲未拿到商品房預售證,不能換簽《商品房買賣合同》,也不同意臺商退款要求。巴馬縣臺辦接自治區(qū)臺辦案件通知後,及時組織人員到相關部門詳細了解涉案的真實情況,約談房地産公司領導,向他們擺事實、講政策、講法律,最終促成企業(yè)退回臺商購房款。
近年來,廣西臺辦總結了一套涉臺訴案調處經驗,熱心服務臺商臺胞。涉臺案件接案以後,工作人員認真傾聽臺商陳情,多方面了解案情,準確判斷矛盾焦點,綜合研判方向,做到對案情了然于胸以後,然後堅持以“和”為主,積極協調各方,化解矛盾,矛盾尖銳確實無法協調,再引導臺商通過司法程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臺灣網廣西臺辦通訊員 李顯德)
[責任編輯:馬一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