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資委發(fā)佈的《國務院國資委2009年回顧》顯示,國企的稅負均值是私營企業(yè)稅負綜合平均值的5倍多,是股份公司的稅負平均值的2倍。
國資委提供的具體數(shù)據(jù)顯示,2002~2009年,央企上繳稅金年均增長21.62%。從資産的稅收産出效率看,在佔有同樣單位的資産量時,國企提供的稅收額要高於各類企業(yè)約45%。同時,從人力的稅收産出效率看,在佔有同樣單位的就業(yè)人數(shù)時,國企提供的稅收額要高於其他企業(yè)約190%。(據(jù)《人民日報》)
無可否認,近年來隨著中國經濟的快速發(fā)展和國企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國企的利潤創(chuàng)造能力和稅收效應有了明顯的提高。然而,國企上繳稅金的增長速度提高,是否意味著國企的稅負就高於私企的稅負?
如果説國企稅負重,莫非偏向私企的稅收政策優(yōu)惠較大?顯然説不通,因為根據(jù)我國稅制,除了針對部分貿易部門的出口退稅和針對高科技企業(yè)的所得稅優(yōu)惠外,並沒有特別向私企傾斜。即便是這些稅收優(yōu)惠政策,也並非只針對私企,而是對所有企業(yè)一視同仁。因此“國企稅負重於私企”的計算方法和結論都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此前有媒體通過A股上市公司年報計算得知,在全部1700多家上市公司中,992家國企的平均稅負僅為10%,而私企平均稅負達到24%。究竟國企的稅負高還是民企高,如今似乎又變成了烏龍數(shù)據(jù)。但按下究竟誰的稅負較高這個命題,如果國企稅負真的5倍于私企,欣慰之餘,對於其背後存在的一些隱患,也不能不察。
首先,當前國企特別是央企,更多地聚集于能源、金融、重資産、城市基礎設施等市場準入門檻較高的壟斷領域,而近年來隨著中國的經濟政策更多地傾向於促進資本密集型、重工化和城市化等領域的高速發(fā)展,客觀上促進了這些領域內國企的利潤較快增長和納稅水準的提高。
同時,由於目前我國的稅制結構主要以流轉稅為主,而當前國企特別是央企所處的領域屬於高資本密集型、資源密集型領域,也客觀上增加了國企的稅負。可以説,國企近年來稅收的高速增長與其所處的壟斷性生存空間有著直接的關係。
其次,當前國企利潤和納稅方面的快速增長,也反映出中國過度依賴投資的經濟內生性結構失衡問題。通過投資推動中國高速增長的資本積累和利用勞動力比較優(yōu)勢的出口戰(zhàn)略,一直是推動中國經濟增長的兩大引擎。而推動中國投資高速增長的主體是政府建設型投資和國企投資,自然也要承擔經濟高速增長所帶來的納稅任務。
然而,近年來,對資本密集型和資源密集型為主的重工化領域的投入不斷增加,使得經濟內生性失衡愈發(fā)加劇。一方面,由於這類投資提供的就業(yè)崗位有限,特別是對非技術性勞動者具有擠出效應,從而在一定程度上牽制了居民消費的增長,並加劇了中國經濟的內生性失衡。另一方面,國企可以通過國有銀行系統(tǒng),以較低的名義利率融得資金,用於投資,客觀上對私營企業(yè)産生了擠出效應。因此,當前國企利潤的高增長和納稅水準的提高,背後有私營企業(yè)獲取金融資源的失衡壓抑。
由此可見,通過納稅增速快、資産的稅收産出效率和人力的稅收産出效率等角度來證實國企稅負高於私企,忽視了國企與私企的競爭環(huán)境,利用國企在這些領域的差異規(guī)模優(yōu)勢,在進行不公平的比較。因此,若國企稅負5倍于私企稅負成立,那麼説明亟須完善的恰恰是國企、私企公平競爭的環(huán)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