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報接到市民報料,稱在寶安福永興圍村委旁一百貨商場內的火車票代售點能買到火車票,不過一張票得加價80到100元,難道車票實名制後“黃牛黨”還那麼倡狂?
上週五上午,記者來到該火車票代售點,當記者向代售點老闆提出購買三張2月5日從深圳到鄭州的火車票時,老闆表示票現(xiàn)在是買不到,但是他可以加價幫記者刷,加價70元一張,三張就加200元,三天后來取票。
老闆隨即讓記者提交身份證,並先交了100元訂金,預訂了一張2月5日從深圳到鄭州的火車票。這種代購行為真的合法嗎?記者隨後聯(lián)繫了深圳鐵路公安,工作人員馬上到達現(xiàn)場。當執(zhí)法人員問道“你這個票怎麼賣的,憑什麼多收幾十塊錢?”代售點老闆則稱是顧客自願讓他幫忙搶票的。
據(jù)深圳鐵路公安處的工作人員介紹,前段時間,在深圳鐵路公安處的查處行動中,這個代售點因非法加價給顧客搶票,已經被查處過一次,並扣押了搶票的電腦。
鐵路公安處工作人員羅先生介紹,幫旅客刷票,如果代售點老闆和顧客是朋友,就幫幫忙,這個不違法,如果他以盈利為目的,那肯定是違法的。
代售點老闆譚先生説,如果僅僅是加收5元錢手續(xù)費,生意肯定做不下去,“如果一天只出10張票,就只收50元。50元?我的租金都一個月幾千元,那一天50元夠什麼?”
業(yè)內人士表示,隨著網路和電話訂票的普及,深圳多家火車票代售點的生意受到衝擊,70%的代售點都處於虧損狀態(tài),有些點就開始悄悄地涉足“網路代購”領域。
鐵路公安處工作人員羅先生介紹,旅客如果買一張火車票加收5元錢的手續(xù)費,這個是合法的,“如果超出5元錢,就是違法行為。廣大群眾發(fā)現(xiàn)買的火車票手續(xù)費超過5元錢的,歡迎向我們舉報”。
[責任編輯: 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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