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15日電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18歲的梁姓男子及21歲的鄭姓男子今年3月間涉嫌因消費糾紛,在臺中金錢豹酒店縱火,臺中檢方依公共危險罪起訴2人。
臺中檢方今天(15日)指出,梁姓男子與鄭姓男子3月26日到臺中港路的金錢豹酒店消費時,疑因懷疑酒店人員多算酒錢,與店內(nèi)人員發(fā)生衝突,並遭追打出店外,因此心生不滿。
起訴書表示,2人為了報復(fù),梁男隨後開車載鄭男到酒店附近的加油站,買了2.33公升的92無鉛汽油後,開車回到金錢豹酒店門口,將汽油灑在地毯上,再用打火機點燃衛(wèi)生紙丟在地毯上引燃火勢,導(dǎo)致火勢迅速蔓延。
起訴書説,酒店人員透過監(jiān)視器畫面察覺起火後,立即持滅火器自行撲滅火勢,並報警處理。警方當場逮到2名涉案男子後,移送法辦,今天將2人提起公訴。
[責任編輯: 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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