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月8日電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刑事局”和大陸公安部門及馬來西亞警方合作破獲跨境詐騙集團,7日晚間6時許會從吉隆坡遣返18名臺籍嫌犯,其中包含1名通緝犯。
臺灣“刑事局”國際科偵一隊表示,去年12月間會同大陸公安部刑偵局及馬來西亞警方組項目小組在吉隆坡查獲2處由臺籍與陸籍嫌犯合組的跨境詐欺集團機房。
項目小組查獲30名嫌犯,包含臺灣籍18名,大陸籍12名,並查獲相關證物。
警方查出,詐騙集團為讓成員專心“工作”,在吉隆坡豪宅區(qū),以每個月馬幣12000元價格承租獨棟別墅從事詐騙,並每日安排專車為成員送茶水和餐點,該集團在馬來西亞運作已超過半年,不法詐騙所得初估高達2000萬元人民幣,折合新臺幣將近億元。
警方表示,18人中包含1名詐騙通緝累犯,該男子再度赴馬來西亞重操舊業(yè)時還每天燒金紙求平安,但金桶最後卻遭淪為詐騙集團用來燒燬事證的桶子。
臺灣“刑事局”國際科6日指派2名幹員赴馬,7日晚押解18名臺嫌至桃園國際機場,訊後移送地檢署偵辦。
[責任編輯: 宿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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