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消費者訴餐館收包間費敗訴 專家稱不算霸王條款
《成都“包間費”第一案宣判:功能表有告知消費者敗訴》後續(xù)
5月22日,本報以《成都“包間費”第一案宣判:功能表有告知消費者敗訴》為題,報道了武侯區(qū)法院駁回劉先生要求“蓉杏酒樓”退還380元包間費的訴訟請求。法院認定,酒樓收取包間費不屬《消法》中對消費者作出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規(guī)定,並且符合雙方合同約定。
23日,記者走訪了近10家中高檔餐飲單位,這些餐廳裏都設(shè)有包間,包間費價格在100元到500元不等。一位餐廳負責人直言,“坐飛機都要分商務(wù)艙和經(jīng)濟艙,餐廳裏大廳和包間肯定也有區(qū)別。”走訪中,記者就包間費的問題隨機採訪了部分市民,有的市民認為包間費應(yīng)該免,也有市民認為享受了環(huán)境和服務(wù),收取包間費可以理解。
市民:包間收費要合理
“上周才遇到這個問題。”市民李旭生説,上周他和朋友定了一個包間,電話裏本來沒説包間費,點菜的時候才説要消費到1200元才免包間費。“根本吃不了那麼多,為了湊夠1200元多點了幾個菜,後來有三個菜都打包了。”李旭生説,包間環(huán)境很舒服,收費應(yīng)該,但一定要公開透明,提前跟消費者説好。
市民楊東明則表示,包間費可以收,價格要有依據(jù)。“相關(guān)部門應(yīng)該要監(jiān)管下,到底收好多才合適”。
協(xié)會:包間費有一定依據(jù)
成都美食文化産業(yè)協(xié)會會長彭小平認為,餐廳包間收取一定費用,是一種市場需求。“有些食客想尋求一個私密空間,説話更方便,或者接待遠方的客人,顯得更有檔次。”彭小平説。
“和大廳相比,包間有自己的硬體和軟體設(shè)施。”彭小平説,在硬體方面,餐廳老闆自己投資裝修,這些都有運營成本。而在軟體方面,包間一般都有一個專門的服務(wù)員進行服務(wù),這也是要算進人力成本的。
“如果包間不收費,你拿20塊錢點一個回鍋肉,坐到包間裏頭,或者兩個人坐一個包間,這肯定是要不得的。”彭小平説,目前成都的一些餐廳裏,大多消費到800元,可以免包間費。餐飲協(xié)會也在要求各個餐飲單位要提供“貨真價實”的服務(wù),告知消費者能夠享受到的實實在在的服務(wù)。
包間費該怎麼收?商家:看檔次和規(guī)模
“一個包間的裝修費差不多就是30多萬,這樣的包間在餐廳共有11個。”一知名餐廳負責人張女士介紹,包間服務(wù)更高級,這就和飛機上的商務(wù)艙是一個概念。進包間也能享受相應(yīng)服務(wù),進去後可以送果盤、菊花茶、消毒毛巾,並且有服務(wù)員專門負責一個包間。
長期研究民商法和法律經(jīng)濟學的四川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陳實也一直關(guān)注“包間費”一案。陳實説,市場定價的問題,在法律上的合法性是沒問題的。“不違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也不損害公共利益”。商家也沒有限制消費者自由選擇的權(quán)利,如果認為價格高了就可以去大廳或者其他餐館。案件焦點有無告知很重要
“這個案子收取包間費是沒有問題的,爭議點主要是收取費用時有沒有明確告知。”陳實解釋,合同最核心的要素是意思表述一致,如果商家沒告訴消費者要收包間費,這個合同就沒得約束力。這次武侯區(qū)法院也在強調(diào),菜譜上有明確標誌,另外從生活邏輯上講,包間用餐都要收取包間費。
對於此案中反覆出現(xiàn)的“霸王條款”的字眼,陳實説,餐飲行業(yè)是一個充分競爭的市場,一般不會存在“霸王條款”,“霸王條款”一般存在於壟斷性的行業(yè),因為消費者沒有選擇權(quán)利。華西城市讀本記者宦小淮華西都市報記者吳柳鋒劉陳平
[責任編輯: 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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