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綏化市原市委書記馬德因收受17人賄賂款600余萬元,2005年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之後,經(jīng)過兩次減刑減為有期徒刑18年。記者上午獲悉,二中院經(jīng)審理準予馬德減刑一年。據(jù)悉,這是馬德的第三次減刑。
現(xiàn)年65歲的馬德于1992年10月任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副市長,1996年11月任黑龍江省綏化地區(qū)行署專員,2000年2月任中共黑龍江省綏化地區(qū)地委書記,同年5月任中共黑龍江省綏化市委書記。
2005年,二中院審理馬德受賄案。
法院審理查明,1993年10月至2002年2月,馬德利用職務(wù)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其妻田雅芝(另案處理)先後收受17人的賄賂款人民幣558萬餘元、美元5.5萬(折合人民幣 44萬餘元),共計人民幣603萬餘元。
據(jù)悉,馬德受賄賣官案被稱為建國以來查處的最大賣官案,牽涉官員260余名,除國土資源部原部長田鳳山、黑龍江省政協(xié)原主席韓桂芝等高官外,還涉及綏化市下轄10個縣市眾多處級以上幹部,僅綏化市各部門的一把手就有50多人。
2005年7月28日,二中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馬德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
北京市高院于2005年9月29日裁定予以核準。隨後馬德開始服刑。
2007年11月5日,市高院對馬德減為無期徒刑,2010年1月20日,再次對其減為有期徒刑18年。
2015年6月1日,司法部燕城監(jiān)獄提出減刑建議,認為馬德在服刑期間認罪悔罪,遵守監(jiān)規(guī),積極參加思想、文化、技術(shù)學(xué)習(xí)和勞動,考核期間共獲年度監(jiān)獄表揚獎勵2次,獲年度監(jiān)獄嘉獎1次,確有悔改表現(xiàn),建議對其減刑。
7月3日,二中院經(jīng)審理後認為,馬德在刑罰執(zhí)行期間確有悔改表現(xiàn),符合法定減刑條件,可予減刑。裁定對其減刑一年,減刑後應(yīng)執(zhí)行的刑期自2010年1月20日起,至2027年1月19日止,剝奪政治權(quán)利減為7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不變。
其他被減刑官員
中國銀行原副行長趙安歌:因受賄579萬元、挪用公款5000萬元,趙安歌于2004年4月2日被一中院判處無期徒刑,此後經(jīng)3次減刑。6月26日,二中院對其減刑一年,刑期自2007年7月10日起,至2020年12月9日止。
外管局檢查司原司長許滿剛:因受賄300余萬元,許滿剛于2010年被二中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先後2次減刑。6月26日被減刑一年,刑期自2009年3月27日至2017年5月26日止。據(jù)悉,許滿剛因涉及郭京毅案落馬。
中國運載火箭技術(shù)研究院財務(wù)部原部長趙兵:因收受21萬美元、15萬人民幣,趙兵于2005年被一中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此後先後減刑2次。6月25日,二中院對趙兵減刑一年。
最高人民法院原法官任憲成:因受賄于2012年11月23日被浙江省金華中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半,今年6月25日,二中院對其減刑一年。
[責(zé)任編輯: 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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