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納)正規(guī)公司涉嫌和走私團夥合作,將境外的大量凍牛肉、凍海産品走私入境,偷逃稅額超過3000萬元。昨日,一起特大凍品走私案17名被告人和一個被告單位,在深圳市中級法院出庭受審。
發(fā)貨香港經(jīng)越南走私入境
據(jù)檢察機關指控:被告單位龍某安公司是一家經(jīng)營進口凍牛肉、凍水産品的企業(yè),被告人吳某龍是龍某安公司法定代表人。2011年年中,吳某龍與被告人符某林合謀走私凍牛肉。
他們是這樣價格凍牛肉走私入境的:龍某安公司在國外採購凍牛肉併發(fā)貨至香港,然後從香港運至越南交給符某林,符某林將凍牛肉在中越邊境的北侖河走私入境,再從廣西運至深圳交給龍某安公司。
經(jīng)深圳海關審單處計核,從2011年7月10日至2012年2月4日,龍某安公司委託符某林走私入境的凍牛肉偷逃應繳稅額共計人民幣1167萬餘元。
2011年下半年,吳某龍與被告人龍某霖合謀走私凍水産,由龍某安公司在境外將凍水産交由龍某霖走私入境。
龍某安公司將國外採購的凍水産發(fā)貨到香港,與被告人陳某安的凍水産在香港拼櫃,然後從香港運至越南交給龍某霖團夥,龍某霖團夥將凍水産以虛假邊民貿(mào)易的方式走私入境,再從廣西運至深圳交給龍某安公司。
龍某安公司、吳某龍、吳某賢、吳某雄、吳某金、陳某娜、吳某城以及龍某霖團夥貫穿走私凍水産的全過程,經(jīng)深圳海關審單處計核,上述被告單位和被告人走私凍水産的偷逃稅額共計人民幣2197萬餘元。
貨主、承保人也一併被訴
此外,2012年10月25日至2013年3月27日,香港人陳某安委託龍某安公司將其採購的凍水産走私入境,核定偷逃稅額共計人民幣91萬餘元。
2012年10月11日至5月31日,深圳市某公司法人莊某賢承保龍某安公司走私的凍水産從廣西運至深圳的風險。經(jīng)深圳海關審單處計核,龍某安公司在此期間走私入境的凍水産核定偷逃稅額共計人民幣560萬餘元。
檢方以走私普通貨物罪對17名被告人和一家被告單位提出指控。
庭審現(xiàn)場
三兄弟僅一人認罪
昨日在法庭上,吳某龍當庭表示不認罪,他説,自己2009年就已退出龍某安公司,龍某安公司交由其兄弟吳某賢經(jīng)營。自己雖然向公安機關作出過有罪供述,但那是去三亞談生意的時候被抓的,當時休息不好,因此才被迫做出有罪供述。
吳某賢在庭上表示認罪。他稱,雖然自己和吳某龍、吳某雄三兄弟經(jīng)營著龍某安公司,但實際上吳某龍、吳某雄2009年以後就沒有再參與龍某安公司的管理了。他還説,一個叫做“蔡老三”的香港人才是真正的貨主,自己只是幫“蔡老三”收貨和銷售,沒有和走私團夥合作。
被告單位龍某安公司的訴訟代表則當庭表示認罪。
檢察官指出,吳某龍多次翻供,在公安機關、檢察院、法庭上的説法前後不一,互相矛盾。吳某賢本來認罪態(tài)度比較好,但法庭上又出現(xiàn)另有老闆的新説法,且其説法沒有證據(jù)支援。
因此案被告人數(shù)眾多,目前仍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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