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9號線郭公莊車輛段地鐵上蓋預留出空間,將進行商業(yè)開發(fā)。本報記者 和冠欣攝
入夏以後,一座三層樓的大型工地項目部,在南四環(huán)花鄉(xiāng)橋南拔地而起。不過,能夠容納二三百人的項目部裏,卻很少見到有人員進出,操著山東口音的看門老大爺一語道破:“我們要在這裡蓋房子!”
這一大片空場,正是地鐵9號線郭公莊車輛段,除了縱橫的鋼軌,就是望不到頭的停車庫。要蓋房子,可地在哪兒?“看見地鐵車庫的樓頂沒有?那就是地!”
老大爺口中這塊土地,不禁讓人想到今年上半年北京土地市場發(fā)生的一件大事。
1月18日,北京市基礎設施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京投公司”)和京投置地聯(lián)合體一舉拿下玉淵潭鄉(xiāng)地塊和昌平東小口地塊,這兩塊地是地鐵6號線慈壽寺車輛段和8號線平西府車輛段用地。總價高達93.5億元的土地投標價款,讓常年肩負北京市地鐵建設投融資重任的京投公司,一下子成了樓市的主角。
事實上,加上早已收入囊中的郭公莊地塊,京投置地聯(lián)合體已經以招標方式,拿下了北京近期推出的全部3個地鐵車輛段、停車場上蓋用地,並著手開發(fā)住宅、商業(yè)設施。這就是在香港廣為人知的“地鐵上蓋開發(fā)模式”。
這種模式悄然進京的背後,是解決地鐵建設鉅額投資需求的探索。截至目前,北京地鐵總里程達到442公里,是世界上地鐵線路最長的城市。根據(jù)《北京市軌道交通近期建設規(guī)劃》,到2015年,19條線路、全長561公里的軌道交通線網(wǎng),將使北京成為一座“地鐵上的城市”。據(jù)京投公司測算,“十二五”期間,全市地鐵建設需資金3500億元。
財政投資、政府舉債、銀行貸款、土地出讓、沿線開發(fā)……在這些地鐵建設融資常態(tài)化後,社會各方更加期待資金來源的多元化,這才有了讓“地鐵造地、生財養(yǎng)鐵”嶄露頭角的機會。
1 前車之鑒
郭公莊車輛段,位於南四環(huán)花鄉(xiāng)橋南一公里。
白天,工地項目部柵欄門緊閉。從門外,依稀可以看到圍墻內的鐵軌和地鐵列車車庫。很少有人想到,這裡還是本市土地市場出讓的第一塊大型交通設施用地相容居住、公建用地。兩年後,將有3萬多人居住在地鐵車庫上。
在項目部門前崗亭裏看門的老大爺,到這個新單位以後認識的第一個項目負責人是設計師張婷。“因為她老來,有時項目部開會,她的停車位,都是我?guī)退A留的。”
由於參與項目的前期規(guī)劃工作,張婷需要經常實地踏勘。拿到駕照時間不長的她,沒少在這附近繞路。車輛段建成後,南側的小路一直都沒掛路牌,從花鄉(xiāng)橋南的樊羊路上右拐,地勢不斷增高,感覺開上了“山路”。
這個在“山路”上的項目,就是本市首個地鐵車輛段上蓋地塊。如今,張婷仍保留著6年前的工作草圖。在一棟棟住宅樓、辦公樓之間,穿插著人字形或之字形的地鐵軌道,“就像地鐵列車直接開進了自家樓下的地下室”。
2007年5月,郭公莊車輛段項目規(guī)劃剛一齣爐,便有了“東面停車庫上蓋進行可辦公、可居住的用房開發(fā)”的設想。可是,規(guī)劃、土地部門卻和車輛段的運營單位“磨合”了好幾個月。畢竟,迫在眉睫的車輛段工程還沒動一鏟子,還得惦記著以後“蓋躍層”,停車庫、辦公用房、鐵軌走向、信號設備安裝,凡是抬眼能看到的地方,哪一點想不到都不成。
更為關鍵的是,在北京地鐵建設中,這方面的失敗教訓多於成功經驗。
10年前,1號線四惠站附近建造的地鐵沿線上蓋物業(yè),由於設計不夠合理,上蓋項目被單一建成住宅,僅加蓋費用一項成本,便超過30億元。至今,市民走在京通快速路北側輔路上,仍然可以看到地鐵列車在一段“隧道”裏穿行,隧道外靠近馬路一側的柵欄,讓人感覺列車開在一個尚未完工的建築裏,整個建築也未得到充分利用。
迄今為止,北京地鐵運營正線上“加蓋”的設計,僅此一例。正因為有了前車之鑒,才讓有關部門將地鐵上蓋建設的範圍,由運營正線轉移至車輛段的決定。
“車輛段‘加蓋’的用地規(guī)劃設計,實際是為了探索土地的綜合利用的可行性,每條地鐵線路都有1個車輛段,佔用幾十萬平方米的土地,如果只‘住’地鐵而不住人,太可惜了。”張婷回憶説,為此,在郭公莊車輛段項目規(guī)劃前期,有關部門下決心要在這裡試點,既蓋車庫又蓋住房。當然,住房用地要通過市場公開出讓,收回土地出讓金。
2 用地新模式
儘管相關控制性規(guī)劃早已披露,但時至今日,位於南四環(huán)外的這座地鐵“造地”試點仍是猶抱琵琶半遮面。
在張婷的指引下,記者從花鄉(xiāng)橋南的樊羊路上走了10分鐘,才繞到車輛段南端的沙石小路上。乍一看,這座地鐵車庫與“水立方”規(guī)模相當,約有四五層樓高。
細看後不難發(fā)現(xiàn),這座“上蓋”與普通樓房最大的不同,在於它樓頂?shù)摹吧w板”本身就有一層樓厚。四條足夠容納兩輛轎車同時通行的坡道,就像四條觸角,從樓頂?shù)乃膫€角伸出,一直延伸到地面。在以往的地鐵車輛段中,這種建築造型還是獨一份。
四條“觸角”還沒有完工,靠近地面的出入口處都被圍擋攔了起來。記者翻過圍擋,小心翼翼地順著混凝土預製構件搭建的路面往上走了百餘米,登上了樓頂。走進去一看,“蓋板”裏面別有洞天,2米多高的夾層內,混凝土立柱整齊地排列在南北兩側。“這是未來住宅小區(qū)的車庫,可以停500多輛車。”負責項目開發(fā)的京投銀泰副總裁高一軒釋疑道,而那四條“觸角”就是車輛進出車庫的通道,“車庫上面就會蓋住宅樓”。
地鐵上蓋開發(fā),説白了就是在比地面高出9米至13米的地鐵終點站停車庫庫頂,進行民用建築開發(fā)建設。高一軒介紹,這相當於利用工業(yè)廠房的屋頂,人為改造出一塊可用於建設的土地。因此,這棟混搭建築由下到上,便構成了由地基、地鐵車庫、汽車車庫夾層、住宅樓層構成的“上蓋物業(yè)”。對於用地日趨緊張的北京來説,這無疑是一種集約用地的新模式。
根據(jù)項目整體規(guī)劃,地鐵列車自西向東駛入車輛段,一條條鐵軌組成“人”字形,最終匯入車庫。粗略統(tǒng)計,在軌道區(qū)域南北兩側,能建設上蓋物業(yè)的車庫不少於8座,預計規(guī)劃建築面積可達62.9萬平方米,相當於三座西單大悅城的總建築面積。如此巨大的體量,在北京近三年來的商業(yè)性質土地出讓中首屈一指。
3 從“第4層樓”蓋起
“作為地鐵建設的投資方,京投公司是車輛段的業(yè)主單位,在自家屋頂上加蓋房子,我們有一定的先天優(yōu)勢。”京投公司副總經理郝偉亞坦言,提高土地使用效率、降低地鐵投資成本、充實地鐵建設的財政資金來源,這些開發(fā)地鐵上蓋項目的諸多好處,是京投公司決心“吃螃蟹”的原因。
可是,京投公司的老本行是地鐵投融資業(yè)務,房地産開發(fā)並非強項。2009年,京投公司通過定向增發(fā)成為京投銀泰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東,由京投銀泰作為房地産開發(fā)業(yè)務的經營主體。2010年,京投銀泰又與大股東京投公司簽署了合作投資房地産項目的協(xié)議,根據(jù)合作協(xié)議,兩家可聯(lián)合競標地塊,京投公司可以為項目公司提供股東借款,京投銀泰則主導項目公司的經營管理。
“我們的公司就是為軌道物業(yè)而生存的。”高一軒回憶説,根據(jù)公司董事會的既定戰(zhàn)略,京投銀泰的經營團隊授命“全力準備玉淵潭鄉(xiāng)和昌平東小口這兩個地塊的投標工作”。
在同行看來,這幾條地鐵新線開建之前,京投公司便和主管部門一道,參與了整個車輛段地塊規(guī)劃設計。強大的股東背景,無疑為京投銀泰發(fā)展軌道物業(yè)積累了巨大的先天優(yōu)勢。可高一軒並不這麼認為。
“如果真像外界所説,京投銀泰‘天然壟斷’這些地塊的開發(fā),那麼,整個經營團隊就不會把幾乎全部的精力都用在投標準備上了。”實際上,2011年,整個投標團隊不僅要忙於投標資料的製作,還需要和公司內部的軌道物業(yè)技術研發(fā)中心就如何保證地鐵運營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車輛段整體特別是住宅物業(yè)的舒適性和品質進行深入探討。
“儘管有了先進的設計理念,但車輛段上蓋住宅在北京還屬於新鮮事物,我們一直在考慮,如何將其打造成讓多數(shù)人認可的標桿項目。”高一軒坦承。為此,京投銀泰選擇與萬科合作,後者在國內房地産領域中的成本、品質控制能力,幾乎無人能出其右。
作為合作方,北京萬科副總經理肖勁一直關注著車輛段上蓋項目的每一個進展。肖勁深知,車輛段上蓋項目無論是從地鐵運營安全、出口規(guī)劃、項目綠化、樓房減震、抗噪音等方面,都要達到非常嚴格的標準,難度比一般的項目大得多。如此一來,這種項目要比普通住宅或者商業(yè)項目成本投入更高。
“僅就社區(qū)綠化一項,我們就花了很大工夫。”肖勁説,因為小區(qū)不是建在地上,而是被抬起來的,在地鐵上蓋有十幾座樓,實施綠化的方法肯定和地面上不一樣,不論是排水設施,還是灌溉設施,都比在地面建小區(qū)要複雜。
京投銀泰董事會在開會討論後也認為,對於車輛段上蓋項目來説,縮短開發(fā)週期、提高資金週轉速度,是企業(yè)保證利潤率的有效方式。因為車輛段上蓋項目無需深挖地基,而是從“第4層樓”開始蓋,比常規(guī)住宅樓施工至少省下了3個月。
4 收益迴圈鏈
地鐵、土地、資金,在車輛段地塊上市開發(fā)過程中,這三個要素如何發(fā)生“化學反應”?郝偉亞和盤托出了“地鐵造地”的收益迴圈鏈。
在北京,一條軌道交通新線的建設,要由市財政先拿出相當於投資總額40%的地鐵建設資金,地鐵業(yè)主單位京投公司需完成剩餘60%資金的融資。在建設過程中,可以通過車輛段上蓋開發(fā)的模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車輛段所需軌道交通設施建設用地,國土部門劃撥給京投公司下屬的地鐵線項目公司,由其進行土地徵拆工作。同時,政府部門把這塊土地的綜合利用主體資格一併授予京投公司,由其支付該地塊的徵拆費用和車輛段加蓋成本,並進行綜合利用的各項具體工作。
上述徵拆費用和加蓋這兩部分成本,共同構成了車輛段上蓋項目的綜合利用成本。
根據(jù)推算,如像郭公莊車輛段的體量,添加車庫頂蓋約需5億元,拆遷成本約13億元,合計約18億元,該數(shù)額加上相關稅費並經政府部門審定後共計約20億元。
然而,這20億元還不是土地交易時常説的“底價”。因為按規(guī)劃具備商業(yè)性質的車輛段用地開始在土地市場公開招標出讓,須保障土地綜合利用主體(即京投公司)獲得足額補償。因此,20億元的“保底成本”加上政府獲得的土地出讓增值收益,這塊土地公開招標估算的“底價”已升至30億元。而中標的開發(fā)商,還需按規(guī)定配建保障性住房。
公開招標結束後,經過綜合評分,中標的二級開發(fā)商應以高於“底價”的競買價格拿地。其中,土地綜合利用成本20億元返還給京投公司,京投公司再從中拿出13億元交給地鐵線項目公司衝減地鐵建設成本。中標的開發(fā)商配建的5萬平方米保障性住房,由土地所在區(qū)政府以每平方米約7000元、地價幾乎為零的成本價回購,僅此一項區(qū)政府便可減少約10億元的建設用地成本。
另外,“底價”中包含的10億元土地增值收益,以及最終中標的超出“底價”部分的土地收益,流回到市區(qū)兩級財政的資金池,這些資金最終仍主要用於地鐵及保障房等民生領域。
5 “長”出來的資金
根據(jù)用地規(guī)劃,郭公莊地塊商品房建築面積約29.2萬平方米,其中包括住宅17.1萬平方米,商業(yè)綜合9.8萬平方米,地上車庫2.25萬平方米;非出讓建築面積33.71萬平方米,其中包括公租房25萬平方米,車輛段8.35萬平方米,以及一座3600平方米的幼兒園。
“商品房的一次性銷售金額屬於短期收入,從長期來看,地鐵上蓋項目還可以為區(qū)域經濟提供持續(xù)收益,逐步改善居民生活條件。”北京工商大學商業(yè)專家洪濤説。
為此,郭公莊地塊招標時便已明確,中標開發(fā)商須為郭公莊村代建3萬平方米寫字樓,後者以每平方米8952元的價格回購,用於村內集體産業(yè),同時可為村民提供長久的收入來源。而在3000多套商品房和5000套公租房建成後,未來入住的3萬居民也是項目深入挖掘商業(yè)資源的強大動力。為此,京投銀泰也已經未雨綢繆,預先聯(lián)繫大型商超及寫字樓商戶,並吸納當?shù)貏趧恿蜆I(yè)。
根據(jù)土地出讓價格推算,郭公莊商品房的樓面地價約為1.3萬元/平方米,目前區(qū)域內新房價格約為3.5萬元/平方米。業(yè)內人士據(jù)此分析,該項目開盤銷售的凈利潤預計會超過10億元。公開資料顯示,在京投銀泰股份有限公司中,京投公司作為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在30%左右。
“京投銀泰通過郭公莊項目開發(fā)獲取的利潤,會根據(jù)各股東出資比例來分配,京投公司獲得的那一份,仍會用於地鐵建設投資。”郝偉亞説。
來自市土地整理儲備中心的數(shù)據(jù)顯示,京投、萬科組成的郭公莊地塊聯(lián)合體投標價格33.51億元。截至目前,政府土地收益約3.87億元已全部交清;再加上京投公司預計可以從這個樓盤銷售中獲得的至少3億元利潤,來自政府和企業(yè)的新增可利用“地鐵建設資金”約為7億元,超過了33.51億元上蓋土地出讓金的20%。
此外,郝偉亞還披露,以最新中標的五路居(玉淵潭鄉(xiāng))、平西府(東小口)兩個車輛段上蓋項目為例,首先,可為政府節(jié)省約26億元的軌道交通建設資金,有效地降低了軌道交通項目投資。其次,在為政府帶來一定土地增值收益的基礎上,同步配套建設了9萬平方米保障性住房。這兩個上蓋項目的土地出讓金合計93.5億元,“節(jié)省”的地鐵建設資金比例達到27.8%。
郭公莊、五路居、平西府,這些地鐵車輛段上蓋地塊的共同之處在於,拿地開發(fā)商不但會向政府支付土地出讓金,還可以通過研究項目建設規(guī)劃,通過商業(yè)開發(fā)反哺地鐵。市規(guī)劃部門有關人士透露,因為早年投入運營的既有線路車輛段基本不具備改造條件,已經向社會公示的地鐵16號線榆樹莊車輛段,很可能繼續(xù)探索地鐵“造地養(yǎng)鐵”模式。
新聞延伸
“造地開發(fā)”與“沿線開發(fā)”異同
從規(guī)劃角度來看,地鐵上蓋物業(yè)同樣可以被納入TOD的範疇。
TOD(Transit-Oriented-Development)是“以公共交通為導向”的開發(fā)模式,是國際上具有代表性的城市社區(qū)開發(fā)模式,目前被廣泛利用在大城市開發(fā)中,尤其是在城市尚未成片開發(fā)的地區(qū)。該模式通過先期對規(guī)劃發(fā)展區(qū)的用地以較低的價格徵用,導入公共交通,在區(qū)域內形成土地開發(fā)的時間差,之後出讓基礎設施比較完善的“熟地”,政府從土地升值的回報中回收公共交通等民生設施的先期投入。
“在TOD模式下,香港地鐵無疑成為全世界的典型。”張婷説,港鐵模式的精髓在於地鐵建設與沿線物業(yè)開發(fā)的捆綁。因為港鐵為私營公司,從地鐵沿線物業(yè)的開發(fā)中,可以與房企分成,享受地鐵物業(yè)升值帶來的收益,分攤地鐵開發(fā)運營的成本;香港實行土地私有化,讓港鐵便於從容處置“自家的土地”。
京投公司作為國企,為地鐵建設和地鐵沿線土地整理做了大量工作,且按照國有建設用地流轉政策,即便是“在自家房頂上蓋房”的上蓋物業(yè)項目,仍需通過公開“招拍掛”市場才能拿地。只有拿到地,才能通過地産開發(fā),獲得利潤;一旦拿不到,京投公司僅能獲得土地綜合利用補償金,則無法完全串聯(lián)“房地産反哺地鐵”的收益迴圈鏈。
[責任編輯: 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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