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淩晨0點01分,“雙十一”促銷剛開始一分鐘,位於通州的某服裝公司總部內,部分員工看著不斷攀升的銷售額,發(fā)出歡呼。新京報記者 李冬 攝
平日酷愛網購的方蘭沒有參加今年的“雙十一”。“198元買了條號稱3折的圍巾,半個月後發(fā)現圍巾以5折出售,價格居然是168元”,方蘭説起去年“雙十一”的經歷,並不美好。
新京報記者發(fā)現,與方蘭一樣對“雙十一”不滿的人不少,“價格先漲後降”、“貨源不足難搶”、“預付訂金不退”等問題引發(fā)大家集中吐槽。本版采寫/新京報記者 石明磊 劉素宏
吐槽1
先漲後降
60元圍巾漲到900元再打折
在今年“雙十一”活動中,低價仍是各大電商的促銷噱頭。儘管各電商平臺三令五申嚴禁虛假折扣,但“先漲後降”、虛抬專櫃價現象依然存在。
按照某電商平臺的規(guī)定,只要是打出“11·11狂歡價”的商品,商品的銷售價格必須為專櫃價的50%及以下,並且低於2014年9月15日-2014年11月10日的最低成交價。新京報記者發(fā)現,多款商品在節(jié)前提高了“原價”,甚至有的商品根本從未按照所謂“原價”出售過。
楊先生説,他在“雙十一”前收藏了多款商品,有不少商品價格漲了又落。海爾生活館裏的一款商品,在“雙十一”前一天價格從69元漲到了200元,“雙十一”降回69元。另一家店舖一款60多元的圍巾漲到了900多塊,再降到119元。
此前,全國多地工商、消協等部門已通報過部分商家存在虛假宣傳等問題。福建省消委會近日通報,某電商平臺上“thunderobot旗艦店”售出的一款“雷神THUNDEROBOT 911-E1遊戲本筆記型電腦”,購物頁面上在11月6日標注原價8999元,當前促銷價格6499元,購物確認訂單有標注“省2500元,提前享11”。但11月1日-11月3日及10月12日至20日兩個時間段該商品的價格僅為5999元,消費者現在購買並沒有享受到優(yōu)惠,反而貴了500元。
吐槽2
記錄不全
成交記錄不顯示價格難鑒貓膩
半個月前,陳先生在網上看中了某品牌男裝店售賣的一款羊毛呢大衣,價格是899元,他打算等到“雙十一”購買。“沒想到11月8日,這件大衣的專櫃價漲了一倍,變成了1798元。這樣原價就成了5折價格。”陳先生説。
果然,“雙十一”這天,陳先生看中的大衣僅比899元便宜了一點。陳先生向網店客服反映,客服則表示沒有虛抬價格,並稱查詢成交記錄可以證明。
陳先生查詢成交記錄發(fā)現,在顯示出的157條月成交記錄中,只有3條不是“雙十一”當天的交易,而11月2日至11日期間的交易記錄完全沒有。
新京報記者查詢多家網店成交記錄發(fā)現,除陳先生遇到的記錄不完整情況,在價格欄中只寫“促銷價”、“雙十一價”,而不標明詳細價格的情況並不少見。
此外,如“thunderobot雷神電腦旗艦店”中,不論以5999元的折扣價或是其他價格購買電腦,成交記錄中顯示的價格全部是“8999元”的原價,消費者想要通過成交記錄鑒別商品是否存在虛抬價格、先漲後降,其實很難實現。
吐槽3
貨源不足
挑一星期“一秒沒貨”
除價格問題外,“貨源不足”、“一秒沒貨”等情況被眾多消費者吐槽。
“為了能在‘雙十一’買到需要的優(yōu)惠商品,我提前一個多星期就開始準備,每天花費兩三個小時精挑細選,在購物車裏存了24件商品”,熱衷於網購的林琳稱自己為“雙十一”花費了大量精力。
沒想到,11日零點一到,僅幾秒鐘,她最想買的七八件商品都顯示沒貨了,其餘的商品付款總顯示失敗或者系統繁忙,半個多小時都沒法正常交易,等最終能交易時,林琳發(fā)現很多她想買的東西又被搶光了。
最終,林琳只買到了6件商品,“我能理解買東西的人多,但商家應該做好對消費者的提示,如果貨源不足應當提前標示出來,這樣也不至於我們浪費了大量精力,最後失望而歸。”
吐槽4
訂金不退
“提前購”帶來新煩惱
其實,為了避免“一秒沒貨”的情況,很多網店今年推出了“預付訂金提前購”的活動,但這也為消費者帶來新的困擾。
10月31日,宋女士在一家化粧品旗艦店中挑選了一款“雙十一”當日194元護膚品,提前付訂金30元,即可保證11日能買到。但是,客服原本承諾的包郵又改口説只有11日淩晨付訂金才包郵,此前的不算。更讓她氣憤的是,訂金不能退。
不少消費者反映,在預付訂金提前購活動中,訂金無法退還的規(guī)定有霸王條款的味道。
一些淘寶商家稱,如果消費者非要退還訂金,只能付完尾款併發(fā)貨後,再按退貨退款流程處理,這對商家和消費者都很麻煩。
■ 説法
遇虛抬價格買家可舉報
天貓公關負責人遲先生稱,天貓有相應的價格監(jiān)控機制及規(guī)則來避免虛抬價格的情況。如買家發(fā)現商家虛抬專櫃價可進行投訴舉報,一旦舉報成立,天貓將對商家進行每次扣6分的處罰,累計扣分達到48分的,天貓有許可權制商家參加天貓及聚劃算2014年的所有行銷活動。
一號店的公關人員也表示,商品“雙十一”的促銷價不得高於當年9月15日-11月10日的最低成交價。成交價格後臺可以查詢,消費者一旦遇到價格問題,物價、工商部門可以調取後臺數據對一號店進行監(jiān)管。
據了解,今年10月31日,工商總局約談了阿里巴巴、京東、唯品會等10家電商,要求全面梳理近期網路商品價格,防範電商虛構優(yōu)惠促銷,也不得虛構成交量、成交額。
“雙十一”結合民間光棍節(jié),成為了一個有廣泛參與度的購物節(jié)日。消費者選擇在這一天購物是出於一種理性選擇,確實可以享受到優(yōu)惠。但是,“雙十一”是一場群眾狂歡,可能有消費者會受到商家和其他購買者情緒的傳染,産生一種“看別人搶我也去買”的情緒,並在搶購氛圍中強化這種認知。消費者除了關注價格之外,也要關注産品和服務的品質,做出理性的消費決策。——人大商學院副教授牛海鵬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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