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媒體7月13日報道,艱難談判過後,歐元區(qū)領導人當天在希臘債務問題上與希臘達成了新的協(xié)議,就重啟第三輪總額超過800億歐元的救助談判達成共識。然而希臘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價,被迫接受債權人提出多項苛刻條款。其中,令希臘民眾備感侮辱的是政府被迫許諾出售 “珍貴國家資産”用作貸款抵押,希臘或?qū)⑹圪u其引以為豪的島嶼、自然保護區(qū)甚至古跡遺址。
凍結希臘國有資産的想法最初由德國提出。為確保借款不會有去無回,德國財長朔伊布勒在11日的談判中要求希臘政府向位於盧森堡的“外部基金”轉(zhuǎn)入價值500億歐元的資産。但在希臘總理齊普拉斯的極力爭取之下,債權人作出了少許讓步。
13日公佈的協(xié)議中規(guī)定,希臘未來須將國有資産存放在一個專門創(chuàng)建的基金裏,並準備在“相關歐盟機構的監(jiān)督下”出售資産。至於哪些希臘國有資産將被納入基金管理範圍內(nèi),歐元集團主席、荷蘭財長迪塞爾布洛姆表示這將由“專家”決定,“我不會舉例子,這不是我的專長所在”。在希臘政府官員達裏馬斯看來,政府擁有的土地和房産最有可能被出售,“島嶼也會包括在內(nèi)”。他還表示,為了保護這些資産的自然、歷史和考古學價值,希臘將需要通過法律、授權監(jiān)管機構以確保“新的所有者不會濫用或者破壞”。
鋻於希臘的部分島嶼和閒置土地通常是古文明遺址的所在地,這些寶貴的歷史遺産或許將被一同出售。“某些考古遺址目前還沒有被開發(fā),”達裏馬斯説,“但如果未來有私人投資者介入,開發(fā)或?qū)⒉豢杀苊猓斎贿@必須在希臘政府的監(jiān)管之下。”
對於古跡遺址的私有化,希臘法律也作出了明確的限制,古希臘時代的遺産,比如著名的雅典衛(wèi)城,永不可出售。達裏馬斯説:“(出售)是不可能的,它們的價值不可估量。”事實上,在過往的希臘債務談判中,債權人曾提過要求希臘出售雅典衛(wèi)城的想法。2010年,兩名德國議員宣稱希臘的古跡遺址不應被排除在私有化範圍之外,“破産者必須出售其所有的一切用來還債”。還有德國知名媒體在一旁搖旗吶喊,質(zhì)問希臘為何不能出售雅典衛(wèi)城來還錢給德國。
“這是黑色幽默,德國人一定喝啤酒喝多了。”娜塔莉婭·科斯米都是雅典衛(wèi)城的一名導遊,她對當年的那場論戰(zhàn)仍然記憶猶新,她説儘管持續(xù)5年的經(jīng)濟困局已經(jīng)迫使希臘政府依靠私人捐贈和外國基金來支付雅典衛(wèi)城的維護費用,“但即便再窮希臘也不會售賣這些遺跡”。
“這是一種公然侮辱。”達裏馬斯説,“這相當於出售自己祖先們的回憶、出售自己的歷史以換取商業(yè)價值,這個想法本身就是侮辱希臘人民。”
[責任編輯: 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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