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要管的事太多,今後能購買服務的項目將更多地選擇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來解決,一來提高效率,二來減輕負擔。記者昨日獲悉,省政府近日出臺《關於推進政府購買服務的實施意見》,明確今年在社會救助、學前教育等領域開展政府購買服務試點。
根據(jù)《意見》,今年要在社會救助、職業(yè)技能培訓、學前教育、公共體育服務等領域開展政府購買服務試點;2015年覆蓋到每一個事業(yè)類型;到2020年,在全省基本建立比較完善的政府購買服務制度。
哪些公共服務將通過購買來實現(xiàn)呢?我省已經(jīng)給出了大體的範圍:一般性公共服務、社會管理性服務、技術服務、政府履職所需輔助性事項、其他適宜由社會力量承擔的服務事項。當然,也有一些項目是不能通過政府購買服務來實現(xiàn)的,譬如涉及國家安全、保密事項、行政行為等。
許多與群眾利益息息相關的民生性服務都將通過政府購買的方式來實現(xiàn)。如公共教育服務、勞動就業(yè)服務、人才服務、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養(yǎng)老服務、優(yōu)撫安置服務、醫(yī)療衛(wèi)生、人口和計劃生育服務、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等社會公用設施管理維護、住房保障、公共文化、公共體育、公共安全、殘疾人服務、環(huán)境保護、交通運輸、社區(qū)建設、社會組織管理服務、社工服務、法律援助、慈善救濟、人民調解、社區(qū)矯正、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安置幫教、公益宣傳等。
省政府明確,政府購買服務必須明確按照資金支付和服務品質掛鉤原則明確支付方式,嚴禁轉包行為。也就是説,相關企事業(yè)單位即便拿到了項目,但能不能拿到錢,還得看服務的品質如何,以及是否有違規(guī)行為等,這種約束也有望讓群眾對服務的評價更有分量。(張珺)
[責任編輯: 陳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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