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水十條”)即將頒布的消息于2014年即已傳得沸沸颺颺,但時至2015年卻遲遲未能出臺。在人們對“水十條”的熱切盼望中,發(fā)改委、財政部、住建部三部門于1月26日聯合下發(fā)了《關於制定和調整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將城市污水處理收費標準上調至居民不低於0.95元/噸,非居民不低於1.4元/噸。業(yè)內普遍認為,污水處理費的上調或是為“水十條”的出臺熱身,併為水價上調提供了可能。
首部全國性污水處理費徵收標準或為“水十條”鋪路
“水十條”是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即“大氣十條”)之後,我國又一項重大污染防治計劃。據透露,“水十條”的主要內容之一就是完善污水處理費、排污費和水資源費等收費政策。
長期以來,我國的污水處理費一直在低位徘徊。國觀智庫發(fā)佈的報告顯示,2013年全國32個城市居民污水處理費價格均價為0.81元/噸,其中12個城市高於均價,19個城市低於均價。污水處理費最高的南京(1.42元/噸)和最低的長春(0.4元/噸)相差近2.6倍,各城市間污水處理費排名,無論從每人平均水資源量,還是從經濟發(fā)展水準來看,均沒有規(guī)律可循。
目前,我國城鎮(zhèn)污水處理廠的收入主要由兩部分組成,即居民/非居民污水處理費和政府補貼,其中政府補貼約佔30%-40%。政府補貼不到位、居民/非居民污水處理費偏低,使全國大部分污水處理廠的運營處於虧損或微利狀況,對進一步提升水質等提標改造項目帶來較大資金困擾。
事實上,此前全國多地已陸續(xù)出臺《城鎮(zhèn)污水處理徵收使用管理辦法》,針對污水處理收費和使用均作出了規(guī)定。但業(yè)內普遍反映各地制定的標準和辦法均不統(tǒng)一,使得全國範圍內的污水處理廠處於“饑飽不一”的狀態(tài),特別是地方財力有限的廣大中西部地區(qū),污水處理廠的運營幾乎陷入虧損。
為了改變這種現狀,2014年12月31日,財政部、發(fā)改委和住建部聯合發(fā)佈關於印發(fā)《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就污水處理費的徵收繳庫、使用管理、法律責任等條款作出規(guī)定,辦法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1月26日,發(fā)改委、財政部、住建部三部門再次聯合下發(fā)《關於制定和調整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收費標準要補償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置設施的運營成本併合理盈利。2016年底前,設市城市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原則上每噸應調整至居民不低於0.95元,非居民不低於1.4元;縣城、重點建制鎮(zhèn)原則上每噸應調整至居民不低於0.85元,非居民不低於1.2元。
眾多研究機構紛紛表示,污水處理費提高之後,廣大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噸水的服務費也有望隨之增加,這對於污水處理全行業(yè)來説都是普遍利好。
值得注意的是,這次出臺的《通知》是我國首部對全國污水處理費徵收標準作出的明確説明。而之前出臺的《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也是中央政府首次對污水處理費的徵收使用做出明確規(guī)定。分析人士認為,作為“水十條”“重頭戲”的污水處理領域頻頻出臺相關政策,或是為“水十條”面世鋪路,“水十條”的出臺“呼之欲出”。
水價或迎上調窗口期
目前,我國大部分城市供水水價包括水費、水資源費和污水處理費三部分。
以北京市為例,2014年5月1日起,北京市調整了水價並對居民用水實行階梯水價,重點調整了水資源費和污水處理費。調整後現行的北京市居民用水第一階梯自來水價格為5元/噸,其中水費為2.07元/噸、水資源費為1.57元/噸、污水處理費為1.36元/噸,污水處理費佔自來水總價不到三成,而美國、英國等發(fā)達國家這一佔比均接近五成,污水處理費用已經遠遠超過了水費價格。
事實上,2014年年初,發(fā)改委、住建部聯合發(fā)文,給階梯水價制訂了時間表,要求2015年底前,全國所有設市城市原則上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階梯水價中,污水處理費成為調整重點之一。
此次我國首次以明文規(guī)定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法規(guī),提高污水處理收費標準,預計將由此引發(fā)我國大部分城市新一輪水價上漲。根據《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污水處理費專項用於城鎮(zhèn)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運作和污泥處理處置。因此,水價上漲後或將有利於解決污水處理廠的盈利難題,提升城市供水安全保障水準和水環(huán)境品質。
業(yè)內專家也指出,近年來,我國水源地破壞嚴重、水污染現象頻發(fā)、處理工藝升級,再加上污水處理成本和污泥處理處置需要的提升,未來水價上漲已成為必然趨勢。
[責任編輯: 宿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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