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藍翔技校校長妻子請求高院審理“榮蘭祥2億離婚案”
11月22日下午,山東藍翔技工學校校長榮蘭祥髮妻孔素英向最高人民法院寄送了一封情況反映,要求將自己和榮蘭祥的涉案標的逾1.88億元的離婚案改由山東省高院或北京市高院審理,同時指稱在自己和榮蘭祥的離婚訴訟中,濟南市天橋區(qū)法院一名法官涉嫌偏袒榮蘭祥,妨礙司法公正。
在這封情況反映中,孔素英稱,在自己此前被迫撤訴離婚案後,榮蘭祥已于近期向濟南市天橋區(qū)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離婚並分割夫妻共同財産。但孔素英認為,天橋區(qū)法院對此案無管轄權。孔稱自己長期在北京市朝陽區(qū)居住,而榮蘭祥也在北京市順義區(qū)擁有戶口,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此案應當由山東省高院或北京市高院審理。
孔向記者出示的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建外派出所出具于11月12日的證明顯示,孔自2012年6月至今在該所轄區(qū)居住。此外,孔稱,此案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産數額巨大,“僅榮蘭祥起訴要求分割的財産達1.88億元”,但榮蘭祥還隱瞞、轉移了大量夫妻共同財産,據推算,夫妻共同財産總額超2億元。
孔素英認為,“就雙方的爭議事項來説,我們都要求離婚,只剩下財産糾紛”,由於媒體的報道,該案在全國範圍都有重大影響,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本案顯然應由高級人民法院管轄。”
在向最高人民法院寄出的反映信中,孔素英指稱天橋區(qū)法院一名陳姓法官“處處偏袒榮蘭祥”。孔稱,此前自己已多次向天橋區(qū)法院、濟南市中院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反映,要求陳姓法官回避,但均未獲得回應。11月23日,記者多次撥打陳姓法官電話,希望就此核實,均無人接聽或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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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宿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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