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式買房,從寫名字開始,首付、貸款、還貸、出售、傳承,都有一本理財經(jīng)。但房産證寫子女名,未必好。
第一:孩子獨立買房時可能多付首付。如果孩子和父母沒有共有房産,即父母房産證上沒有孩子的名字,那麼孩子成年後購買首套房時,按照政策首付三成,並可享受首套優(yōu)惠房貸利率。如果孩子在限購政策出臺前、在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房産不超過2套,根據(jù)政策,成年後可獨立購買1套住房。
第二:孩子婚後買家庭第二套房時可能交房産稅。比如孩子在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2套房産,每套面積在90平方米,如果房産份額事先不做約定的話,默認每人三分之一份額,即孩子名下已經(jīng)有60平方米房産。成年後孩子以自己名義購買首套房建築面積100平方米,按照政策,首套房無論面積多大,都不計徵房産稅。
第三:孩子如婚後發(fā)生意外,配偶有權(quán)繼承婚前財産。如果孩子在婚後不幸去世,其配偶、孩子和父母同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有權(quán)繼承逝者的所有財産,包括婚前財産。這意味著,如果孩子在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房産,孩子名下的房産也將作為遺産分割和繼承。
有沒有化解之招?房産和法律專家支招,一是可以作公證,約定子女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的房産,在父母生前,權(quán)益屬於父母所有。二是直接到房産交易中心做房産份額變更,減少子女名下的房産份額,最少可變更為1%。這樣,即使子女成年後以自己名義所購房産超標,需要徵收房産稅時,至少和父母共有的房産部分,計稅量將極其有限。
[責任編輯: 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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