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擁軍 北京市審計局副局長
新京報訊 (記者郭超 溫薷)北京市審計局對全市40個一級預算部門2013年預算執(zhí)行和決算草案開展審計,“三公”經費基本控制在年初預算內,但也發(fā)現(xiàn)問題。2013年有17個部門預算編制不真實、不完整,其中11個部門虛報人員和辦公用房面積多申領財政資金550萬元。
82項目預算申報內容不完整
昨天上午,市審計局局長吳素芳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了北京市2013年市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情況。他介紹,2013年市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總體較好,但審計發(fā)現(xiàn)一些部門預算不夠規(guī)範,存量資金統(tǒng)籌利用效率不高、部分項目績效目標未完成、個別資金違規(guī)使用等問題。
《報告》指出,審計局對40個一級預算部門2013年年度預算執(zhí)行和決算草案情況開展了審計,抽查868個項目。審計發(fā)現(xiàn)部門存在預算管理、財物管理和資産管理等方面問題。
17個部門預算編制不真實不完整,其中11個部門虛報人員和公共用房面積,多申領財政資金550萬元;82個項目預算申報內容不完整,無明細,涉及資金8.24億元。
6個部門執(zhí)行政府採購不嚴格,其中,5次會議未在定點會議場所召開;16輛車次維修未在定點單位進行。
1.8億廉租房保障金用於還貸
審計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還有38個市級部門2013年度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單項審計結果將向社會公告。
今年的審計報告還有一個特點是將重點專項資金和重點工程審計情況明列其中。旅遊發(fā)展專項資金、清潔能源利用專項和南水北調等都單獨提出。北京市旅遊委旅遊發(fā)展專項資金9.97億元,審計發(fā)現(xiàn)資金結余規(guī)模較大,有1.76億元沒有安排項目。
重點工程審計中發(fā)現(xiàn),保障性安居工程部分項目建設管理不規(guī)範,部分項目沒有公開招標,12個區(qū)縣131個項目沒有辦理基本建設手續(xù);值得關注的是,部分項目資金違規(guī)使用或者限制,審計發(fā)現(xiàn)建設單位將1.8億元廉租房保障金用於償還商業(yè)貸款,將1.8億元公租房建設資金用於購買銀行理財産品。
針對審計出的問題,市政府專門部署整改工作,採取歸還原渠道、調整賬目等方式整改資金29.43億元。
整改資金
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共制定整改工作方案71個,採納審計意見和建議277條,建立健全規(guī)章制度109項,採取歸還原渠道、調整賬目等方式整改資金29.43億元。
2013年,市級公共財政預算總收入3069.3億元,預算總支出3029.9億元,收支相抵後凈結余為39.4億元。
1 公用經費預算審批不嚴
超政策規(guī)定範圍批復3個部門在公用經費中安排清商補助預算25萬元;檢查40個部門預算編報情況發(fā)現(xiàn),在45個項目支出預算中批復了應該由公用經費保障的辦公費、培訓費等支出,涉及資金5375萬元。
2 代徵出租房稅款徵收率低
2013年,代徵個人出租房屋房産稅、營業(yè)稅和個人所得稅,全年入庫8.46億元。有15家街道辦事處登記個人出租房屋5.77萬戶,只代徵了9897戶相關稅款6025萬元,徵收率為17.15%。
3 市屬高校部分科研經費支出違規(guī)
9所高校29個項目超預算範圍支出255萬元;北京建築大學(原北京建築工程學院)、北方工業(yè)大學、北京工商大學3所高校轉移、套取科研資金350萬元。
【進展】 市教委已下發(fā)通知,組織相關學校採取措施糾正問題,3所高校完善了項目資金管理和驗收等方面8項制度;已收回北京建築大學36萬資金並上交財政,收回北方工業(yè)大學0.44萬元資金,對6名相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
4 近七千太陽能路燈換回傳統(tǒng)燈
2011年至2013年6月,本市共投入資金115.22億元,用於清潔能源推廣。
閒置、滯留資金3.42億元;1861萬元配套資金未到位;房山等4個區(qū)縣挪用資金250萬元。
4個區(qū)縣134座農村沼氣工程,有84座停止使用;37個光伏發(fā)電項目有16個未完成;5個區(qū)縣28%的太陽能浴室未投入使用;2個區(qū)縣6821盞太陽能路燈被重新更換為傳統(tǒng)能源路燈;1525輛電動環(huán)衛(wèi)車使用效果未達預期。
5 1.38億公租房專項補助金閒兩年
建設單位將1.8億元廉租住房保證金用於償還商業(yè)貸款,將1.8億元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資金用於購買銀行理財産品;3個區(qū)1.38億元公租房專項補助資金閒置時間超過2年。
6 國企因決策等損失2.52億元
6家市屬國有企業(yè),涉及資産額7333.22億元,負債總額5071.05億元,所有者權益總額2262.17億元。
對外合作事項由於決策等原因造成損失,涉及資金2.52億元;企業(yè)改制過程中通過低價轉讓等方式向有關企業(yè)輸送利益,涉及資金2213萬元;關聯(lián)交易事項致使國有權益受損,涉及資金2645萬元。
■ 對話
今年審計報告加大問題披露力度
記者:在今年的審計工作報告中還是發(fā)現(xiàn)有老問題,這樣反覆性的問題怎樣審計促改?
李擁軍:這也是我們今年審計報告重點的一個變化。關於這方面,我們做了原因分析,從機制、體制、管理、資金使用等方面總體分析了原因。這些問題中,有一些是制度層面的,這些制度在某個歷史階段發(fā)揮了積極作用,但一些新的情況和發(fā)展需要進一步完善,我們把這些情況與政府溝通,也反饋給相關部門,違紀的問題就移送相關部門。
記者:今年的審計報告與往年有什麼不同?
李擁軍:今年的報告整體資訊量大,體現(xiàn)了審計全覆蓋的要求,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産、國有資源的監(jiān)督做到全覆蓋,強化了財政預算執(zhí)行審計。今年還在報告中增加了重點資金、項目的審計。和往年比,報告的結構更加完整,往年更多的是對審計結果評價,還有一些整改和反映,提出審計建議,今年加進去原因分析,整體架構完整。對個別違紀問題點名並加大了審計披露力度。
記者:去年審計報告中點出的部門違規(guī)、違紀要多一些,今年點名比較多是高校,這是什麼原因?
李擁軍:有兩方面原因,一是審計每年進行,部門預算年年都要審,對所發(fā)現(xiàn)的問題重復審,問題就會越來越少,這就是審計促進整改。現(xiàn)在很多問題下沉到二三級部門多一些。此外,審計報告每年的特點也不一樣,每年涉及的領域也不一樣,比如能源,去年就沒有,領域不同所反映的問題特點也不同。
記者:對問題特別多的部門或者項目,是否會“回頭”審計?
李擁軍:這個肯定會,我們有一個滾動審計計劃,有的單位可能是5年一審,有的單位3年一審,有的是年年都審。這個跟資金量、有沒有資金分配權,還有就是歷年查出來的違紀問題會不會多一些有關係。
記者:去年的報告中,部門修改會議地點的問題有200多件,今年是5件。這是不是與中央“八項規(guī)定”出臺有關?
李擁軍:我覺得你説的這個是主要原因,此外,市政府對這些問題很重視,進行了專項檢查,邊檢查邊整改糾正了很多問題。很多部門在這方面也非常注意,在會議、公務用車、接待等方面都能自覺按照規(guī)定執(zhí)行。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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